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迟全国换发证照工作完成时限的通知[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13:10 211 人看过

失效日期:1992-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去年年底,我局发出《关于做好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和换发证照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第285号),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换发证照工作,旧式证照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停止使用。现考虑到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加之还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各地人力安排有不少困难,因此,决定将全国换发证照工作完成时限推迟到一九九0年九月底,旧式证照自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起停止使用。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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