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应成为回避的适用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1:10:39 157 人看过

首先,《若干规定》第五条,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列为回避适用对象,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回避的适用对象可以概括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因此,按照三部诉讼法律的规定,回避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从法律效力级别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应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其次,从立法本意看,法律规定回避制度的本意是防止司法工作人员不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是司法工作人员,不存在司法公正性的问题,而且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仅仅是为了维护其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刑事诉讼中来的,因而,法律没有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列为回避的适用对象。

一、对于和律师充当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律师的执业活动应由《律师法》来规范。

《若干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定进一步作出的明确规定,应当用于规范审判人员,而不应当用于规定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应当用来确定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否应当回避的问题。尤其是由律师充当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执业活动应由《律师法》来调整,而不应由该类司法解释规范。

《若干规定》第五条的实践后果是剥夺了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而这一权利实际上是《律师法》已赋予给律师的,但该司法解释却将这一权利给剥夺了,这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律师法》的规定相抵触。尤其在一些市(不设区的)、县执业的律师,他们能够办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该市、县发生并由该市、县法院审理的案件,如果其配偶、父母、子女是该法院的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就应当回避,这极大影响了该律师的执业范围,对其工作、生活都有很大不良的影响。[page]

二、应由《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取代第五条。

《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审判人员与本案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当回避,这一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解释的权限,审判人员也属于回避的适用对象,有利于审判人员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同时鉴于《若干规定》第五条存在的上述问题,如果出现第五条规定的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情形时,适用《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由该审判人员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
    2023-03-26
    421人看过
  • 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1、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包括:(1)违反规定,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回避要求不予受理或者对不予回避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3)未转达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要求或者未转交其申请法律援助材料的;(4)应当通知而不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申请强制医疗的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援助的;(5)在规定时间内不受理、不答复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或者解除强制措施要求的;(6)未依法告知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的;(7)违法限制辩护律师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8)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9)违法限制辩护律师收集、核实有关证据材料的;(10)没有正当理由不同意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
    2023-02-24
    1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
    《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种观点认为,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当他们在法庭上发现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有第28条所列的回避情形,如果不及时提出回避要求,就不能真正达到维护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和作用。所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只规定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不属于上述两类人员,没有提出要求回避的权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赋
    2023-04-25
    270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任职条件
    (一)诉讼代理人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二)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
    2023-03-16
    81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具体区别在哪,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具体区别在主体对象不同、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地位有较大差别。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等。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具体区别在哪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具体区别在:1.对象不同。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诉讼代理人的特征诉讼代理人的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
    2022-07-22
    480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介入时间
    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律师,还包括: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023-08-18
    483人看过
  • 怎么区别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
    2023-03-11
    13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代理人就是辩护人吗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其定义为:在刑事纷争中,接收公诉案件的受害之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近亲家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相关人士,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在被代理人赋予的权限范围之内,为了维系他们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执行者。相比之下,辩护人则是通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的指定,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这两者各自有着其独特的职责与权利,不能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
    2024-08-07
    460人看过
  • 论公民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利的保护
    当今中国的法律体制中,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都有普通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也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关于公民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利,民诉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诉讼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关于作为刑事诉讼辩护
    2023-04-21
    205人看过
  • 辩护人需要回避的情况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辩护人并不是回避的对象,所以辩护人员是不需要回避的,回避的对象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一、刑事诉讼中申请回避的规定1、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
    2023-03-20
    2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人员的适用范围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提出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后多久做出决定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刑诉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由审判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
    2023-07-07
    364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严格审查
    2001年,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审查的规定》。近年来,社会上有的公民非法从事有偿诉讼代理,有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诉讼或辩护业务中出庭手续不完备。为清理和打击非法代理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目前法律服务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重申对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必须向审判人员主动出示当年度注册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所在单位公函及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必须向审判人员主动出示当年度予以年检有效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所在单位公函及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执业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年
    2023-06-06
    264人看过
  • 哪些人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整定人和期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一)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
    2023-07-16
    138人看过
  •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1、律师依法向被告人介绍法律关于自诉案件的特殊规定。2、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参见公诉案件辩护律师权利的规定。自诉案件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1、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
    2023-08-17
    2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回避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1
      回避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人民法院适用诉讼代理人回避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案有利
    • 哪些人不得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回避被告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对象怎么回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2
      “在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中,主要的回避范围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其中,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 人身保护令适用对象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2
      司法实践表明,人身保护令的发布仅限于离婚诉讼案件,这无疑使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太窄,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也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社会生活中,往往不乏除了夫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亦存在一定的暴力行为。例如,孩子殴打父母,养育孩子和养父母之间的暴力状况等。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扩大,逐渐扩大到收养、抚养、抚养、继承等家庭事件,刑事自诉事件也应按有关程序处理,严格遵守国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