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隐瞒私存单位小金库公款,财务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01:35:14 393 人看过

一、财务隐瞒私存单位小金库公款,财务构成何种犯罪

某县总工会于2015年底将办公楼底层的8间门面房出租,每年收取租金6万余元。领导安排单位财务人员邹某以总工会名义,将每年的租金另外设立账户存入银行,主要用于发放福利、开会招待等开支。2008年7月,邹某认为单位主要领导有可能于明年退居二线,便将存在银行的租金取出2.4万元,再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然后将存单以及转账单据等凭证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伺机侵吞。2008年12月,县总工会领导询问租金的有关情况,邹某向领导提供了租金使用情况表,没有将上述2.4万元列入,后因县里有关部门清理各单位小金库而案发。

那么财务构成何种犯罪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邹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没有异议,但对其行为是贪污罪既遂还是未遂有不同意见。本文认为,小金库公款具有特殊性,不能因为邹某隐瞒私存就当然认定县总工会对该公款必然失去控制,也不能因为邹某可以自由处分就认定其已经实际占有了该公款,事实上,邹某没有实际占有该款,因此,邹某的行为系贪污罪未遂。

从理论上讲,贪污罪既遂与未遂容易区分。贪污罪属于结果犯,只要行为人主观方面实现了其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实现了占有公共财物的结果,就属于贪污罪既遂,否则,应认定为贪污罪未遂。司法实践中,在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上,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失控说,这种观点认为,应以财产所有人是否失去对公共财物的控制为区分标准;二是控制说,这种观点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取得对公共财物的实际控制与支配为区分标准;三是占有说,这种观点认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要看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在司法实践中通行的观点是控制说,但具体到贪污小金库公款案件而言,能否以此作为区分标准呢?

本文认为,小金库公款具有隐蔽性,除具体经手管理的财务人员外,单位领导对小金库公款的具体数额和支出情况大都不是很清楚,单位一般对其失去具体了解和掌握,因此,在处理贪污小金库公款案件时,以失控说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欠妥。由于财务人员掌握小金库数额、支出以及会计处理情况,小金库的公款必然受到财务人员的控制,因此,以控制说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也不合适。具体到本案而言,邹某将小金库公款2.4万元私存,领导询问时又予以隐瞒,其贪污故意十分明显,说明邹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邹某将2.4万元私存后,把存单以及有关凭证放在单位保险柜里,既没有进行涂改,也没有销毁有关凭证。县总工会虽然已经失去了对该公款的掌握,但从邹某的行为看,县总工会还完全有可能掌握和控制该公款。邹某虽然已经控制了该笔公款,而且也可以自由处分,但他并没有彻底实现对该笔公款的占有,从客观上看,并没有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其行为仍然属于贪污罪未遂。

因此,在处理贪污小金库公款案件时,不能以失控说和控制说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当以占有说为标准,根据是否实际占有公共财物的情况,坚持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相一致的原则予以认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实际占有表现为行为人以自己的积极行为完全转移对公共财物的占有,不能是行为人有可能、有能力占有公共财物。

二、关于贪污罪未遂的法律依据

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行为,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量刑条件的处。

一般不以贪污罪论。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第三百八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构成何种犯罪
    一、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构成何种犯罪看具体数额,如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
    2023-06-02
    354人看过
  • 公司财务造假犯何种罪?
    一、公司财务造假犯何种罪?涉嫌逃税罪,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司财务造假,法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要对公司进行赔偿。二、上市公司
    2024-01-25
    210人看过
  • 公司财务库存管理系统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存货和财产存货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制定本制度:包括原材料、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商品的存货,零部件维修材料、外协加工材料、劣质产品财务存货:包括现金、票据、证券、租赁合同的存货财产存货:包括固定资产的存货,(一)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等资本性支出购入的资产,etc(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列为费用的杂项设备(3)保管货物:按成本购入的资产(1)存货:年末,资产部或经济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全面清查总量(2)财务:由财务部和会计处共同清查(3)财产:年底前,经济管理部会同财务部进行全面清查月底清查所有月底库存,由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进行全面检查(管理项目在500项以上时,重点检查)检查部(总经办)或财务部会同经济管理部,每月抽查盘点第四条人员及职责:总经理为主管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监督盘点工作及异常事项的判断船长:
    2023-05-02
    426人看过
  •  单位公款购买理财是否构成犯罪?
    利用公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一个人挪用公共资金并将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即使这些资金本来应该是用于公共利益的,那么这个人也将被视为挪用公共资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定罪为挪用公共资金罪。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利用公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免触犯法律。利用公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一种犯罪行为。若当事人利用挪用公共资金归个人使用,然后使用公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则被视为挪用公共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定罪为挪用公共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利用公共资金购买理财是否犯罪?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2023-10-10
    65人看过
  • 单位私设金库涉嫌犯罪吗?
    单位私设小金库如果当事人在主观上有以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占有行为,犯罪事实与当事人主观故意有因果关系,造成了国家或单位财产损失的后果构成犯罪,其余情况属于不构成犯罪。一、虚假承诺是否构成犯罪虚假承诺一般不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犯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是否构成诈骗罪,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主观情况综合确定。如果虚假承诺没有给你造成财产损失,或者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你的财务目的,则不构成欺诈,但可能构成民事欺诈。二、司法解释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关于集资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属于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具体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023-06-27
    365人看过
  •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构成何种刑事犯罪
    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财物会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一、请问贪污罪主体有特殊要求吗?贪污罪的主体有特殊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
    2023-06-26
    320人看过
  • 隐瞒财务的判决标准
    掩饰隐瞒30万的,属于刑法中认定的情节较重,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人民法院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不仅会对单位判罚金,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按以上规定处罚。掩饰隐瞒400万元法院会怎么判刑掩饰隐瞒犯罪是指帮助嫌疑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收购其犯罪所得从中不当获利的行为,是从中不当获利。400万属于刑法中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将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被告在被提起公诉前有自首或者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通过帮助他人,隐瞒赃物等从中获利行为将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2023-07-01
    98人看过
  • 财务贪占单位钱财如何定罪
    一、财务贪占单位钱财如何定罪1、财务贪占单位钱财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具备哪些条件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
    2023-06-17
    153人看过
  • 上海首判隐瞒境外存款罪公务员美国存款344万
    [提要]上海查获首例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案件,嫌犯张xx为公职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以妻子名义在香港某银行开户,存入巨额外币,后又转汇至美国,但向主管部门隐瞒以上事实。除此之外,其收受贿赂352万多元,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其有期徒刑20年。据新华社电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在查办上海市某区供销合作总社原主任张xx职务犯罪并提起公诉后,张xx被法院判定犯有隐瞒境外存款罪。这是上海查获的首例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案件。2005年,张xx在担任某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期间,以妻子潘xx(另案处理)的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账户,存入巨额外币存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后又转汇至美国,隐瞒了境外存款事实。案发后,检察机关从境外账户内查获折合人民币344万多元的港币及美元存款。此外,2004年至2005年间,张xx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99万多元。1995年至2005年,张xx多次收受
    2023-06-11
    178人看过
  • 离婚隐瞒财产如何分割债务
    一、离婚隐瞒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在离婚案中,要是另一半编造了债务,那么你就有权要求法官少分或不给你那份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完婚才发现这个,也别慌,还能找法院再要回来。至于时间限制嘛,就是三年,从你发现那个人在骗你开始算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样分配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之后,他们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商定合理的分割方案。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此争议诉诸于法律途径,请求司法审判机构依据详细实际情况以及确保子女与母亲或父亲、无辜方利益得到优先关注和维护的原则,做出公正客观的判决。有关配偶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权益,应
    2024-07-23
    305人看过
  • 单位构成逃税罪财务需要坐牢吗?
    如果知情并直接参与就会被判刑,会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受单位领导指使,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31条对单位的处罚作出以下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两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一、从犯如何确定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从犯本人在共同
    2023-03-13
    252人看过
  • 私自拿走债务人财产构成犯罪吗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和选择债务。一、什么是犯罪构成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
    2023-03-24
    447人看过
  • 隐瞒境外存款罪概念及其构成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已数额较大的境外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休,即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楷模。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置宪法和法律规定于不顾,在涉外公务活动中,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以权谋私,进行钱权交易,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将在国内外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的赃款存入镜外,隐瞒不报,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外汇的管理,使国家损失了这部分应得的外汇收入。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存款,所谓境外存款,是指在我国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存人金融机构的外币、外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等。因此,这里讲的存款,是
    2023-08-18
    283人看过
  • 单位犯罪财务人员担责吗
    一、单位犯罪财务人员担责吗在针对单位犯罪的大环境下,财务从业者需依据自身在单位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确定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若是该财务从业者在单位所犯之罪行中发挥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则须视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非法集资可能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这两类犯罪行为往往会牵连到普通财务从业者,使他们面临被追究共谋犯罪的附属责任的风险。尤其是当财务工作者存在着从违法活动中获取代理费、利益费、回扣、佣金以及提成等费用时,他们仍然需要自行承担退还非法所得、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单位犯罪的认定三要素是什么成立单位犯罪必须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便是主体条件,指所涉及的组织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团体内,在
    2024-07-2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财务人员在小金库里财务有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2
      确实不知情,并且财务是规范的,无需承担责任。
    • 盗窃公私财物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针对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这一犯罪行为,将刑法第312条规定的关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解决了实践中比较常见又容易引起争议的几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盗机动车行为的法律问题。盗窃需要看金额,需10
    • 职务犯罪除了隐瞒还包括隐瞒境外存款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01
      其中,隐瞒境外存款罪属于典型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应当申报境外存款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不以存款来源的违法性为要件,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也属于规定的境外存款,如依法继承的财产。因为本罪的立法原则是监督境外存款,而不是追究其财产来源是否有过错。构成本罪必须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否则不构成本罪。本罪属于结果犯,必须具备隐瞒不报海外存款、数额较大的事实,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从
    • 想了解一下对于单位私设小金库构成犯罪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9-11
      单位私设小金库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有占有目的,实施了占有行为,犯罪事实与当事人主观故意有因果关系,造成了国家或单位财产损失的后果构成犯罪,其余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第四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
    • 在婚前隐瞒财产构成什么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9
      婚前是个人财产,隐瞒什么的问题不大;如果是婚后隐瞒的话可以根据证据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