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犯罪:牵连与想象的辩证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8 20:20:08 416 人看过

牵连犯和想象竞合犯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指多个罪名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这些行为分别触犯了数个罪名,从而构成了多个罪名。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我国刑法理论界主张对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

牵连犯:这类犯罪行为是出于一个共同犯罪目的,实施了一系列行为,这些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这些行为分别触犯了数个罪名,从而构成了多个罪名。且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按照从一重处罚,是考虑到数行为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数行为可以当作整体的一行为看待。刑法分则中对部分牵连犯的处罚方式规定了从一重。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我国刑法理论界主张对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是指在主观上存在两种以上罪过,但只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对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采取“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即只认定实行了想象竞合犯中较重罪行的犯罪人,从重处罚。

想象竞合犯的成立要件包括:

1. 行为人具有两个以上罪过;

2. 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3. 行为人的两个罪过之间具有包容关系,即一个罪过是为了实现另一个罪过。

例如,行为人实施盗窃罪时,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秘密窃取的罪过。这两个罪过之间具有包容关系,因为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秘密窃取。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盗窃行为,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可以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也可以择一重罪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原则需根据想象竞合犯所触犯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

总之,想象竞合犯在司法审判中具有一定的处理原则,但具体罪责仍需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认定。

想象竞合犯是指在主观上存在两种以上罪过,但只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我国刑法理论界主张对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想象竞合犯的成立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两个以上罪过、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两个罪过之间具有包容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可以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也可以择一重罪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原则需根据想象竞合犯所触犯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紧接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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