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申报了工伤获得什么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02:30 371 人看过

申报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待遇: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5)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6)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7)需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8)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9)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10)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1)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12)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工伤复发员工可获得哪些待遇
    一、工伤复发员工可获得哪些待遇工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同等待遇,包括:1.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3.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复发在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时间限制。工伤复发职工协商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三、工伤
    2023-07-30
    84人看过
  • 车祸已经获得赔偿还能申请工伤吗
    一、车祸已经获得赔偿还能申请工伤吗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故,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资料。三、道路交通事故和非
    2023-06-16
    347人看过
  • 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炒了单位可享受经济补偿吗
    一、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炒了单位可享受经济补偿吗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待遇而没有承担,明显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2023-06-11
    357人看过
  • 退休返聘能否获得工伤待遇
    现在社会上退休人员返聘继续从事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却往往比普通劳动纠纷更加复杂,因为退休返聘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权利义务和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比如退休返聘人员一旦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认定并获得工伤待遇就成了常常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相关法律对此是否有所规定呢?多地明确不属工伤退休返聘人员发生所谓“工伤”,首先其受伤的情形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此时才会产生是否可认定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引发争议。一种观点是持否定态度,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工伤保险
    2023-05-05
    434人看过
  • 打架致伤员工是否能获得工伤待遇?
    员工在工作时间打架不一定都是工伤,也不一定都是工伤,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应认定为工伤:1、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场所;2、因履行职责必须遭受暴力伤害;3、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不应认定为工伤:1、很容易确定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不能确定为工伤;2、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工作有关,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工作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公司的股东受伤算不算工伤公司的股东受伤应进行鉴定,符合工伤规定的按照工伤进行赔偿。1.申请工伤认定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有缴纳工伤保险,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拒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2023-07-04
    242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期间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4-04-22
    478人看过
  • 工伤职工能获得哪些赔偿和待遇?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主要体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大致有以下几方面:1、工伤医疗待待遇,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5、相应等级的伤残津贴:6、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死亡职工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工伤构成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2023-08-12
    55人看过
  • 个人申报工伤待遇有什么规定
    在个人申报工伤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有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个人如何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
    2023-07-28
    124人看过
  • 报工伤未获得公司赔偿怎么办
    公司不愿意报工伤,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报工伤怎么报公司报工伤的方法如下:1.用人单位根据属地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经办人员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社保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受理,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调查;4.社保部门在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受伤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2023-07-07
    397人看过
  • 城镇职工工伤待遇申报
    企业工伤待遇申报申请所需材料:1、《柳州市工伤伤残职工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门诊发票须提供与发票相关联的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发票须提供: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一份。6、柳州市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注:1、拨款按电脑记录的银行信息转帐,变更请到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然后再交相关材料。2、有领取工伤伤残津贴、供养费及护理费的单位,须填写当月工伤保险拨付申请表《柳州市工伤保险拨付申请表。3、发生事故须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如在就近急诊抢救的非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待病情稳定后须转入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时请使用医保IC卡,并告知收费人员点击“工伤”。4、工伤待遇每个单位每月只拨付一次,各单位请予每月20号以前申报待遇。如无特殊情
    2023-05-29
    142人看过
  •  第九级工伤如何获得相关待遇?
    九级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与之前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下是九级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改写版本,保持意义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内,九级工伤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之前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是九级工伤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九 级 工 伤 待 遇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九级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内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2.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从工伤保
    2023-09-01
    24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超期可否获得工伤待遇赔偿?
    工伤认定超期如果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工伤职工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属于用人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024-04-21
    142人看过
  • 工伤十级伤残职工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2023-02-13
    492人看过
  •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怎样获得工伤待遇
    一、收到工伤认定书后怎样获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
    2024-01-11
    283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已经弄了工伤鉴定,公司帮申请了工伤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造成伤害的,构成工伤。如果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即可。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认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伤残鉴定是伤情稳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相关申请材料按当地要求为准。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在工伤
    • 公司已经报工伤申请了是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4
      依您所述“我从公司受伤医药费都是公司出的而且给基本工资那么公司就是已经报工伤申请了是吗”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一、您不能以此确定用人单位已经申报工伤;二、工伤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的三十日内,或者员工自己、其近亲属、工会在一年内向有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 未申报工伤20多年后还能获得待遇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9
      不能了,没有工伤认定,那么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性为一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
    • 江苏苏州申报工伤待遇如何?如何获得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申请审核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下面,关于申报工伤待遇所需要的材料。 一、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 1、《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审核表》;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应同时填报《苏州市工伤人员一至四级定期待遇审批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亡证明(死亡
    • 因而,已经获得了还能否获得工伤伤残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不重复的赔偿项目可在工伤赔偿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