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4:43:31 276 人看过

(一)对邀约邀请性质的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承担

笔者在前文已经论述,当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是邀约邀请时,开发商不需要为虚假广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代表不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由于受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当开发商的虚假广告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者无效,同时造成商品房购买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开发商要为此负上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过失的违反诚实信用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致使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应付的赔偿责任。③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信赖利益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购买者为购置商品房而做出的一些必要的花费;也包括间接的损失,如购买者丧失了与其他开发商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二)对邀约性质的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承担

当商品房销售广告构成邀约时,开发商要受该邀约的约束。此时,出卖人可能承担以下几种民事责任:

第一,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根据合同应负有的义务时,所承担的不利后果。③笔者在前文已经充分论述了商品房销售广告何种情况下构成邀约,对于构成邀约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即使广告内容没有列入合同条款,只要买卖合同依然有效,购买者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的,法院都会支持。

第二,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商品房销售广告虽然构成了邀约,但是这一虚假的广告导致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这时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有效的合同)就不存在了,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五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开发商仍然进行虚假宣传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购买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揭露购房广告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购房者可以通过举报、维权联盟和律师代理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后,相关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处理。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可以让胜诉几率更大,而集体委托律师可以分摊费用且解约时间较低。此外,制造舆论也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相应的处理。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3、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委托资深的专业律师可以让胜诉的几率更大,律师更懂得维权的方法。集体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分摊,不会太高,且解约自己的时间。3、制造舆论。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律师帮
    2023-11-21
    123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的法律责任与刑罚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假广告罪定刑标准?虚假广告罪定刑标准如下: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2023-07-17
    427人看过
  • 微信公众号在虚假广告中推荐商品的要承担责任吗?
    当前网购的消费模式已经延伸到微信,在一些微信公众号上也时长弹出广告。有些微信公众号的粉丝看到关注的号推荐广告产品,因为追捧就相信了广告,最后才发现是虚假广告。按规定,投放虚假广告的,将要承担下面的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将会被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且会被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且被要求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2、民事法律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
    2023-08-12
    109人看过
  • 商品打虚假广告退一赔十吗
    一、商品打虚假广告退一赔十吗商品对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而不是退一赔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网购遇到消费欺诈如何处理网购遇到消费欺诈可以这样做:第一,直接与网店协商如果网店不搭理、推三阻四不解决,消费者应沉着应对,不应让愤怒和咒骂冲昏了头脑。即使明知与网店无法协商处理问题,也要为了收集维权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电
    2023-04-28
    334人看过
  • 新广告法关于虚假广告的定义与法律责任
    (一)现行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规定现行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无明确定义,仅在第四条模糊规定了一句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对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却有明文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中则分别规定了虚假广告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因此客观上赋予了工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解释权,也无意中给商家打擦边球留下了较大的余地。(二)新广告法明确对虚假广告的定义为增加可操作性,新广告法从内涵到外延对虚假广告做出了全面定义。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首先定义了虚假广告的内涵,即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紧接着第二款定义了虚假广告的外延,包括: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
    2023-04-24
    45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法律问题研究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主要的营销手段。利益驱动使得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导致商品房销售纠纷不断见诸法庭。究其原因是人们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认识不足。研究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并进而分析对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关键词: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邀约;邀约邀请一、从一个案例说起某开发商发布一条广告,称其开发的××花园商品房拥有3000平米的中心花园及网球场。当购房者入住后发现,广告中的3000平米的中心花园变成了现实的几百平米,而广告平面图中的网球场,现实中却是个臭水潭。购房者群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案件审理中,开发商针对购房者的诉讼请求提出了三点答辩意见:第一,售楼广告不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不具备一般邀约的特点。第二,售楼广告并未对售房具体内容作出具体约定。第三,双方没有明确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因此售楼广告不具有约束力,开发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①这一案
    2023-06-12
    359人看过
  • 虚假广告对房地产商的民事赔偿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商发布虚假广告时,承担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四种。分别为:1、购房者受到欺骗,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购入房屋;2、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需要能证明其内容是虚假的;3、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与虚假广告有因果关系;4、购房者受到实际利益的损害,其中包括财产上的与精神上的。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行政责任有什么依据(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
    2023-07-08
    46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如何认定代言虚假广告责任
    背景新闻《食品安全法》已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此法中涉及明星、名人代言食品广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负法律责任的条款,虽然仅是短短一句话,却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也引发文艺界和法律界关于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的思考。3月24日,我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法制委员会就《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修改情况作了报告,修订后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个“连带责任”究竟应该是怎样的责任?可以说,是“三鹿毒奶粉事件”促使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使之前一直停留在讨论阶段的明星代言是否负连带责任的问题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但除了食品行业,近年来频出的明星代言问题,如葛优代言亿霖木业涉嫌非法经营、相声
    2023-04-29
    322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虚假广告罪既遂刑事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2023-03-04
    136人看过
  •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行政责任有什么依据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房地产商发布虚假广告纠纷如何处理第一种观点认为,商品房售楼广告除非包括了合同的主要内容从而成为要约,一般只属于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如未将广告宣传的内容订入合同?就不能认定为是合同内容,销售广告
    2023-07-22
    460人看过
  • 立法惩药品虚假广告
    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虚假广告和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汉卿十三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违法广告所宣传的、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将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予以制裁。据介绍,中国药品广告收入每年大约四百多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天就有一亿多元。药品违法、虚假广告行为主要表现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虽经过审批,但扩大宣传内容,出现虚假宣传;利用名人、明星发布广告,误导消费者;利用假患者做广告,欺骗消费者等。刘汉卿指出,对于药品违法广告存在的诸多漏洞,新出台的《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作了重要补充性规定:增加了广告主在药品广告发布前,报广告发布地药监和工商部门备案制度;增加了工商对药监部门移送的违法药品广告处理结果应反馈的制度;增加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他表示,该《条例》还增加了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内容。同时,针对一些明星
    2023-04-24
    455人看过
  • 虚假广告侵权的行政责任是如何的
    (一)违法行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只要设计、制作、发布、代言虚假广告,就构成了违法行为。(二)损害结果消费者因为购买了广告中宣传的商品或者接受了服务,人身或者其他财产因此受到了损害,才会涉及虚假广告的责任承担问题。就商品而言,应当是产品存在《产品质量法》所说的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其核心是产品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除了给消费者人身造成损害之外,还会带来其他财产损失。另外,消费者接受服务后,或者带来人身损害,或者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只有符合这样的后果要件才可以让代言人承担法律责任。与产品缺陷相对应的产品质量问题是产品瑕疵。笔者认为,如果产品仅仅存在瑕疵的话,不涉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产品质量法》中的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性能
    2023-04-21
    208人看过
  • 在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新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朋友圈中转发广告,若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误导,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转发广告的人可能会成为消费者的索赔对象,消费者
    2023-08-17
    357人看过
  • 联手打击虚假药品广告
    据介绍,中国卫生部等13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公安部及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个部门10月起将在全国开展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顿行动将截止至明年5月。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四点内容:一是,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进行整治,打击互联网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的行为。二是,对邮政信息、快递服务的整治,查处邮政快递企业在知道或者通过客观证据判断他人在生产、销售假药情形下,继续提供邮递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邮政企业违规操作,为制售假药犯罪分子开办邮政信箱提供便利的行为。三是,对药品广告监管,查处利用互联网、媒体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利用医药咨询服务栏目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
    2023-06-07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布置广告的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失实、虚假的开发企业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设、房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予停止审批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工商部门可责令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对于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应当如何处理?如何认定商品房的虚假广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的商业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广义上的广告,包括媒体广告、招贴广告、售楼书、开发商在现场制作的广告牌以及通过样板房来进行的销售宣传。其中媒体广告包括纸质媒体,如报刊杂志等主要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发布的印刷广告;包括广播电视媒体,如广播台、电
    • 什么是商品房虚假广告,商品房买卖中的虚假广告应如何认定以及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商品房虚假广告是指为某种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的含有不真实的内容,或对广告的主要事实表述不完整,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广告。最常见的商品房虚假广告,其用语一般有如下几种:最低价、均价、分钟、公里、毗邻、园林、景观、绿化率、回报率、超额认购、送豪华装修、送天台、送物业管理费等,另外如样板间、沙盘也是组成虚假广告的部分内容。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而房地产行业又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尽
    • 房地产商需要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
    • 开发商为了购房使用商品房的商品房价格发布虚假广告要承担什么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对邀约邀请性质的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承担 笔者在前文已经论述,当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是邀约邀请时,开发商不需要为虚假广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代表不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由于受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当开发商的虚假广告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者无效,同时造成商品房购买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开发商要为此负上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过失的违反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