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意义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51:41 190 人看过

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成为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唯一保障,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是这些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人财产的任何变化对于债权人而言,就是不能得到全额受偿的危险几率加大,从而有可能危及债权人的正当利益。而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较好地避免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时,债权人可依照一定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债务人承担责任的财产也不会减少。进而实现了债的保全,从而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节省交易成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解决如“三角债”“四角债”的关系中,处理它们的债权与债务的纠纷,诉讼请求等,这一过程是漫长、复杂的。如果没有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那么、债权人、法院都将耗费更多的精力,时间和成本来处理。而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对社会、债权人、法院而言都是经济的,即能节省交易成本,又能使得诉讼经济化,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如果采用“入库规则”即债权人不能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的财产,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只能先归于债务人,债权人再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必将浪费司法资源,更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同时也打击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因此,债权人“跳过”债务人而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并经过相应的程序行使代位权,既可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在更广的范围避免了债务人通过消极主张债权来逃债的企图,进而实现节约司法资源,诉讼经济的目标。”[10]

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时对同一个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当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依据各债权人债权数额的大小,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但是每一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对其所负的债务额,同时还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所付的必要费用。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1]“也就是说,当次债权额高于债权额时,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应以债权额为限,而当次债权额低于债权额时,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应以债权数额为限,债权人可以同时对数个次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笔者认为这对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来说都是公平的,所以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设计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意义
    代位权,是指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此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但是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并且已到期;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一、在行使代位权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有哪些行使代位权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二、合同代位权如何行使合同代位权行使的内容为: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
    2023-06-24
    13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条件与作用
    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2)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行
    2023-03-28
    235人看过
  • 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以及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三、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有哪些方面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
    2023-06-29
    51人看过
  • 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代位请求权是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一、民法典中代位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5、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自身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2023-02-04
    318人看过
  • 债权人要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一、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离婚官司要走以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6、开庭审理;7、调解或者判决。二、起诉借钱不还程序是怎样的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
    2023-03-13
    21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基本概念?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具有债的对外效力、债的保全措施和法定债权权能等特点。通过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实现债的保障,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促进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和解。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债权人通过代位权,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从而实现债的保障。3.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促进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和解。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代位权是什么,债权人有哪些权利?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在债务人处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法律制
    2023-11-13
    330人看过
  • 对保护各债权人债权有哪些主义
    一、优先主义,又称质权主义。是指债权人因查封(包括保全程序)的先后而依次取得执行标的物的担保物权。德国民事诉讼法采这种立法方式。二、平等主义,又称分配主义。是指债权人不因查封而取得执行标的物的优先权,其他债权人于执行程序终结前,依法参与分配,依其债权额之比例,公平受偿。法国、意大利和日本采此种立法例。三、折衷主义,又称团体主义。是指将多数债权人依时间先后分为不同的债权人团体,前一时期内的多数执行债权人优先于其后时期内的多数执行债权人;同一时期内的多数执行债权人依债权额比例平等受偿。瑞士民事诉讼法是这样规定的。我国虽未明确规定采取平等主义,但从规定来看,参与分配的债权人,除享有担保物权等优先权外,应按债权比例平等受偿。我国采取的是平等主义,并不承认先行的执行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在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又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采一般破产主义的国家,其破产制度普遍使用于法人、公民和其他
    2023-06-01
    28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诉讼的定义与作用
    目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债权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债权人代位权的相关知识其次,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该注意的一点就是债权人的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的时候,才能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
    2023-08-06
    16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要注意的事项: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主债务异议成立代位权诉讼被驳的情形主债务异议成立代位权诉讼被驳的情形主要是因为没有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满足以上的情形的,代位权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13
    293人看过
  • 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是什么?
    从代位权涵义论代位权适用条件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了双务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代位权的效力代位权的效力有: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2023-08-12
    47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债的保全成立要件(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首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有影响。其次,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再次,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债务人的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如将来债权,债权人不得请求代位行使。(二)
    2023-06-29
    480人看过
  • 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在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形下,则只能依强制执行程序受偿。但对此问题司法解释做出了如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
    2023-04-06
    372人看过
  • 债务人的哪些行为造成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
    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由债务人造成的行为有: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对债权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且债务已届清偿期;3、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合同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合同的代位权也叫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权人与
    2023-04-11
    269人看过
  • 债权转股权有哪些意义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银行来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二)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国有企业资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使得银行无法约束企业的行为。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现象是,银行的债权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很难取得
    2023-04-27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继承权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们兄妹共四人,我二哥在小时候就送养给别家,二哥没有子女,老伴也过世了。收养二哥的家庭,养父母已死亡,只有兄弟两人,弟弟在三年前病逝,弟弟生有一子一女。今年5月,我二哥突发心脏病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我二哥弟弟的子女说,依法律规定,在无第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 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 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
    • 债权人代位权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效力包括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
    • 代位权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况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造成了损害或者可能的损害后果。
    • 债务人对于代位权的处分权是否因代位权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学者们持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观点。但是很明显支持肯定说的更多,也更为合理。 肯定说观点,认为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