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终止什么意思,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54:36 457 人看过

一、合同效力终止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终止的意思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

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4.合同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5.因合同解除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合同终止和中止的区别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什么。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或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解除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
    2023-05-07
    310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终止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解除: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民法典》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023-08-13
    69人看过
  • 如何终止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解除也就是撤销,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何为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
    2023-07-05
    426人看过
  • 诉讼使合同效力的终止吗?
    诉讼并不会使合同效力终止,有关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解除之后,合同效力终止,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终止。但是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独立生效,解除人可以基于这些条款,主张违约赔偿。同理,被解除人对解除行为有异议的,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
    2023-03-13
    433人看过
  •  终止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依据合同的约定,判断已终止施工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合同的约定,判断已终止施工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合同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合 同 终 止 后 法 律 效 力 探 讨作为合同的一种,赔偿协议书在合同终止后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些生效要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果您在合同终止后签署了赔偿协议书,并且该协议书满足这些要件,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如果您对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2023-09-21
    498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二、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
    2024-02-02
    7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将会终止效力
    一、劳动合同期满情形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形1994年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负伤或者患;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五类保险待遇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类。在劳动者退休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
    2023-03-29
    314人看过
  • 单方终止合同有什么特殊的效力
    合同解除以后,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合同解除主要是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解除以后,就没有了法律效力,合同解除主要是通过协商解除或者是法定解除,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租客欠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吗租客欠租,如果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下,法定解除需以构成根本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前提;而约定解除则是在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而言,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经其协商合意后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应当得到恪守及履行。二、民法典三方房产居间合同该怎么解除《民法典》规定三方房产居间合同解除方式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三方房产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
    2023-06-24
    448人看过
  • 合同效力可以约定终止吗
    合同效力可以约定终止。合同内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3-03-02
    300人看过
  • 监理合同效力的变更与终止
    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2.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3.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受到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5
    2023-06-07
    269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一)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二)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一、合同遇到拆迁终止有拆迁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承租的厂房要拆迁的,拆
    2023-03-19
    368人看过
  • 清偿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吗
    清偿是会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的,只不过这是要分情况的,并不是当然产生。合同因清偿而终止的情形由于合同的终止以致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免责的情况外,造成损失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清偿,是指能达到消灭债权效果的给付,即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是债的消灭最基本、最常见、最重要的原因。债务人履-行债务,属于清偿;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而为给付的行为,也属于清偿。此外,债权人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性质上也为受清偿。清偿一般应当由债务人为之,但不以债务人为限。清偿人主要包括:债务人、债务人的代理人、第三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债的性质只能由债务人亲自清偿的,不能由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第三人作清偿人。清偿受领人可以是:债权人、债权人的代理人、破产财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受领证书持有人。清偿与履-行意义基本相
    2023-06-18
    235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及其种类有:1、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为基于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法定终止事由的出现而归于消灭的情形;2、合同效力终止的种类包括债务相互抵销、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混同、债务人放弃债权等。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规定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所以导致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履行了,就自然而然的终止结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
    2023-08-08
    440人看过
  • 合同终止效力待定的合同才追认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其他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催告代理人追认,未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追认后可要求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但赔偿不得超过追认时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各自承担责任。因此,经追认后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
    2024-01-05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效力终止和终止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5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违约的情形,
    • 合同是终止还是终止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
    • 合同终止与终止效力和合同中止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6
      关于合同终止和合同中止的区别,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 2022年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终止合同,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我们都会有所疑惑,终止合同一般是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情形出现或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对于饭店终止合同效力及善后处理一定更加好奇。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赵红星律师解析。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效力是什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合同终止后,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