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作为受让人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4:23 57 人看过

受委托代表珠海一方在深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方为自然人。深圳的交易程序与珠海不同。所有的转让协议,包括房地产转让,都要到一个叫深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地方去见证。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目的只是核实双方将见证的合同的真实性、格式和质量,然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作为受让人的一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调查公司前身,包括公司成立时间、债权债务、现有业务等,etc

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应承担债权债务义务

(3)约定转让人存在重大隐匿事项,影响受让方利益的

股权转让款应及时支付,收据应及时出示

5.最重要的一步是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在工商局完成变更后,股权转让才能正式完成

6.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时向转让方索取公司信息,特别是公司公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个人转让股权应注意的税款问题
    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1)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
    2023-02-09
    324人看过
  • 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辩论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并富有逻辑,不得有对对方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二是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不可对一些旁枝末节纠缠不清而忽略主题;三是下一轮的发言不得重复上一轮发言的观点与内容;四是如欲打断对方的辩解而欲与其辩论,应经审判长许可。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如果辩论中提出了与案件有关的新的事实、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有在法庭上调查不清而又是影响作出裁判的重要事实证据,则应当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3-06-13
    293人看过
  • 作好行政诉讼受理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要想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必须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并非行政诉讼的开始环节,而仅仅是行政诉讼引发的前提,行政诉讼开始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行政诉讼的受理,又称立案受理,指的是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受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行政诉讼的受理既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权的实现也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及时准确的行使行政审判权,因而有着重要的意义。司法实践中,要做好行政诉讼的受理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正确区分行政与民事《行政诉讼法》脱胎于《民事诉讼法》,有很多地方直接借鉴后者的规定,如果不将二者仔细的进行比较区分将会出现以民事代行政的错误,案件受理阶段也会出现这样情形。大致上有一下几类错误:1、将行政案件列为民事案件,比如在涉及到行政单位侵权赔偿案件中,将国家行政赔偿案件立为一
    2023-06-06
    478人看过
  • 人防工程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的问题Ⅰ.底板电气注意事项。在没有桩基的地下室中,上下楼板周围钢筋的每一个角都要用电焊焊接,一个点沿工程宽度方向每5m焊接一次,一个点沿长度方向每隔10-20m焊接一次,形成一个焊接钢丝网。顶板、底板为梁板结构时,主梁主筋(至少两根)与板横向钢筋每隔5~8m焊接一次,并测试接地电阻。如果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要求,应增设接地装置。每扇防护封闭门框的角钢用25×4扁钢与底板上部钢筋焊接,上部钢筋至少有一点与焊接的钢筋网用电焊连接。各配电箱的电气接地采用40×4扁铁直接从接地钢筋网引入。2。电气管线由人防区直接引至非人防区,或防护单元之间未采取防护封堵措施。电气管道通过自由墙、封闭墙和底板临时封堵时,应引至墙两侧,并在墙内安装密封箱。两个密封箱用镀锌钢管连接,钢管中间设密封筋。密封筋采用3-4mm钢板制作,两侧与镀锌管全焊。当钢管直径小于32mm时,可用86型接线盒代替密封盒,当钢
    2023-05-07
    360人看过
  •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查房也是一门技能,只要掌握了这些技能,关房的问题就可以轻松解决!我们去看看吧!技能一:检查墙壁是否渗水看墙壁是房屋验收的第一个问题,因为新房的墙壁渗水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是整栋楼窗户下的墙壁全部渗水。但这次验收,选择在交房前,第二天下大雨检查。此时,如果墙壁出现问题,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除了墙体渗水,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墙体是否开裂。一位网友曾经报道说,他家的一扇门形状有裂缝。后来,他问开发商,才知道是施工时留下的电梯货口。后来封修的时候,处理起来很不小心,以免以后留下麻烦。技巧二:检查水电是否接通首先检查房子的水电是否接通。当然,对于一些高级装修来说,大部分的水电都要后期更换,所以有时候这些内容并不是关键,但如果你不打算更换水电,那么这些东西一定要认真接受。检查电线,除了看电源是否通电外,主要看电线质量是否符合国标。然后是导线的横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来说,家用电线不宜小于2.5平方米,空
    2023-05-02
    396人看过
  • 处罚精神病人应当注意两个问题
    1、在刑罚适用方面,司法实务中应依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关于行为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及其等级、程度的鉴定结论,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其他个人情况,根据罪责刑相适应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裁量,确定刑罚。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属于严重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主要是减轻处罚),也可以考虑缓刑的适用,直至免予刑事处罚;对属于中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则应予以较适中的从宽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排除缓刑的适用);对属于轻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小幅度的从宽处罚(原则上只能从轻处罚,且从轻幅度不能过大)。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轻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不应当减轻处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从轻处罚。2、犯罪后,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认为是精神病患者,但从他在羁押中的情况看,似无异常表现;有的人犯罪时精神正常,犯罪后患精神病的应不应当承担刑
    2023-04-16
    21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当事人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要注意下列问题: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一、办理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2、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3、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参加劳动仲裁的人员:1、规定了当事人。2、规定了第三人。3、规定了代理人。二、劳动仲裁开庭时怎么说1、首先,申诉人提出仲裁请求,也就是想要的结果或者赔偿。然后陈述一下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提出这个请求的原因和时间经过,对应的被告也要根据申诉人
    2023-04-11
    326人看过
  • 人民调解工作中应注意的五大问题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有许多方面是必需要注意的,工作中要注意方法才可以使工作顺利进行,并得到圆满的解决。其人民调解工作注意如下:一是要做到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纠纷就要控制纠纷向深度发展,避免矛盾激化。无论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设立的调解委员会,还是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调解委员会,亦或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有就近了解纠纷苗头的便利,当我们得到这些信息,就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不致于使矛盾激化,或者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二是要善于选择调解场所和营造调解氛围。《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根据需要可以在便于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调解氛围之所以说可以营造和有必要营造,这主要是因为民间纠纷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又往往是纠纷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第三,要善于运用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的
    2023-04-25
    245人看过
  • 讯问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滥用职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的还是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阅历较广、经验丰富,反侦查能力、反审讯能力较强。许多犯罪嫌疑人认为滥用职权罪是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犯罪,是为公犯罪,往往对调查工作不予配合,造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很难。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一)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准备的内容包括:1.熟悉基本案情,包括案发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等;2.熟悉并会使用已获取的证据来揭露犯罪;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职责范围;4.研究、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心理态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可能采取的态度;5.熟悉和了解有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法规;6.制定详细可行的讯问提纲。(二)注意把握讯问要点讯问要点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过;3.犯罪嫌疑人的职责范围及行使职责的经过;4.犯罪嫌疑人实施滥用职权行为时的心理态度;5.犯罪嫌疑人对危
    2023-04-25
    330人看过
  • 与别人合作需注意的问题
    1、自己吃点小亏,让他占点便宜世间任何事情没有绝对的公平,你抽中华让他抽前门我看不妥,你不抽烟也不让他报销一盒烟我看也不妥,如果你不抽烟让他抽足中华烟,我看这个事就好商量了。对待合作者要让他一些便宜,一方能让对方也会让,双方都让一些利益给对方,最终大家都吃不了多少亏,不要任何事情都计较是长远大计。2、先小人,后小人我国历来有句俗话叫:先小人,后君子。意思是说双方凡有金钱方面的合作或交往一定要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免将来反悔。经我多年实践发现了更加真理的真理,就是先小人,后君子还是不行,将来反悔的也不少,最好在合作的任何时间内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也就是:先小人,后小人。就是说,在合作的全过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要求白纸黑字地立下规矩,如现在正规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会会议记录,随时准备做小人,否则就一定最终做不能君子,只有这样把小人做到底,到解散的那一天,合作的任何一方才能仍然坐到一张桌子上
    2023-06-06
    467人看过
  • 当事人在合同中拟定仲裁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也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仲裁权,并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这种表示双方共同意愿的仲裁协议,仅凭当事人单方的意愿是无法将争议提交仲裁的。当事人在拟定仲裁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要明确。不能在合同中如此约定:“双方如合同发生争议,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这样约定因忽略了诉讼与仲裁之间相互排斥的关系,而使仲裁协议无法成立。2.仲裁事项应有可仲裁性,即应属于仲裁的适用范围。依照我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于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如仲裁协议中含有这些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争议,将
    2023-06-08
    280人看过
  •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2、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律师补充:1、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
    2023-05-06
    163人看过
  • 用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偷录的录音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认可以后,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秘密录音方式拿到有力证据以获得案件的胜诉。因此录音证据以及其他电子证据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应用。律师提醒您进行录音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首先,录音时要明确被录音人的自然情况,比如姓名,职务等,需要注意的是,要以合适的、自然的方式明确对方的这些情况,以免引起对方的警惕。其次,要尽可能的明确双方交易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额、过程和结果;需要注意,相关数额务必要明确具体,千万不可模棱两可,比如:甲欠乙14.3万元,但未书面证据,乙为了获取有力证据去找甲录音,录音时,乙对甲说:“甲,你欠我那十几万元货款什么时候还我啊?”甲说:“我现在没钱,等年底我肯定还你。”乙的录音就存在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欠款数额不明确。他不能紧紧依靠此录音要求甲偿还乙的14.3万元货款,因为,录音中未提到14.3万元欠款的事,而乙又无其他证据证明,那么乙只可能要求
    2023-06-05
    449人看过
  • 为未成年人辩护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政府和人民历来都把未成年人看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为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在法律上做了许多特别保护的规定。长期以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始终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司法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也有许多特别规定。因此,为未成年人辩护除象正常辩护一样,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审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年龄由于我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对16周岁以下的人还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因此,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的审查,显得就特别重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把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周岁的临界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对难以判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3-06-11
    24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在法庭辩论时应注意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法庭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法庭辩论依法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接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依法交替进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应不少于三轮。在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辩论的语
    • 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1
      主持人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法庭即可组织调解;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主持人宣布:终结调解。随即宣布休庭。由于刚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比较严重。法庭应注意调整庭审气氛,讲究工作方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和开展调解工作。即使不能当庭调解,但确有再行调解的必要和可能的,应当在休庭后进一步作调解工作。
    • 当事人在举证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
    • 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在事故处理中的注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9
      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江西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
    • 当事人在救助活动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须存在应当救助而不救助的行为。何谓“应当救助”这是界定救助责任的关键。所谓应当救助,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此谓救助义务的一般构成条件:其一,实施救助不会给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重大危险。这涉及救助行为的危险程度。所谓重大危险,一般应限于救助行为可能会导致救助人或者第三人死亡、重大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因此,在诸如溺水或火灾等场合,围观之群众一般是不受追究的,因为此等救助具有重大危险性。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