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销监护权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8 13:29:03 137 人看过

一、检察院撤销监护权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检察院无法无权撤销监护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监护权的撤销手续是什么?

1、申请人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2、申请材料

(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2)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3)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的检察院和法院各司其职所负责的一些职责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因为监护权问题想要撤销监护权的话,那么是完全需要向当地的法院提出的,检察机关没有办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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