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公安机关错误立案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1 01:00:11 208 人看过

1、在刑事诉讼中, 再审并不会中止执行; 2、在民事诉讼中,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可以中止执行; 3、在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时, 并不一定会中止执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1.在刑事诉讼中,再审程序不会中止执行;

2.在民事诉讼中,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可以中止执行;

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时,并不一定会中止执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 素 材 】 再 审 申 请 能 否 中 止 民 事 诉 讼 的 执 行 ?

在民事诉讼法中,中止执行是一种保障执行工作具有充分依据和必要法律救济的制度。然而,由于该条款并不明确,可能导致执行人员适用随意性,进而影响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最高院在《执行规定》中补充了五种情形作为“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为该条款的适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这五种情形包括:(1)申请人表示可以提供担保且具有代偿能力的;(2)案外人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人员在办案中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不得将其他情形列为中止执行的理由。

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时,并不一定会中止执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在民事诉讼法中,中止执行是一种保障执行工作具有充分依据和必要法律救济的制度。然而,由于该条款并不明确,可能导致执行人员的随意性,进而影响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最高院在《执行规定》中补充了五种情形作为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为该条款的适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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