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与什么强奸罪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23:27 174 人看过

(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则不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了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自身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

(3)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实行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强奸罪目的行为(即与妇女的性交行为)的实行犯则只能是男子

一、强制猥亵是指什么?

所谓网,强制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二、强制猥亵可以判多少年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聚众、强暴、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是指满足自己性欲,或足以激起他人性欲的一切不道德的欲望。一些违背自然的异常性交,如动物强奸、鸡奸,或同性之间的性交,也可构成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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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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