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需要保证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1:40:28 499 人看过

票据保证需要保证人。

票据保证条件:

为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度,最大可能地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各国票据法都规定了票据保证,并对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做了明确规定。我国《票据法》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责任,但是,被保证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第81条对本票的保证作了相同的规定,我国关于票据保证的规定与《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32条规定相一致,符合国际的通行规定?票据保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票据保证人必须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国外票据法大都对票据保证制度做了规定,但对保证人的资格规定不一,《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汇票上的债务,可以设立保证,并且第三人或者已在汇票上签名的当事人都可以作为保证人。《日本票据法》第30条规定:“票据保证,第三者或已在汇票上签名的当事人均得为之。”《美国票据法》第3—416条在保证人的合同中规定,在签名外加载“保证付款”或同义文句的,意指签名者承诺如果票据到期不获付款,他将依据票据文义支付,无需持票人先向任何其他当事人要求清偿,《英国票据法》没有专设票据保证的条文,只规定凡未以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地位而在票据上签名的,对于善意持票人应负背书人的责任。我国《票据法》则明确规定,保证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票据法》第45条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这就是说,已经是票据上债务人的,不得充当票据上的保证人,我国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设立担保的目的在于加强票据付款的确定性,增加和提高票据的信用度,促进票据的流通?就票据的信用度讲,票据上的债务人越多,票据的信用度越强,如果法律上规定票据上的现有债务人可以作为保证人,这既不增加票据上债务人的数量,也不会提高票据的信用度,也就失去了设立担保的根本目的和意义?票据上现有的债务人,即使不作保证人,也丝毫不会减轻他们对票据付款所承担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这样规定,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进行强有力的保护,也利于票据的推广使用和流通。

(二)票据保证必须在票据上进行

票据是文义证券,债务人仅依票据上所载文义承担责任。如果保证人在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上承诺保证的,不构成票据保证,仅产生民法上的保证效力,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

(三)票据保证人只对合法取得的,而且票据具备法定形式要件的持票人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1条、第81条、第94条规定,合法取得的标准是:持票人是通过背书转让取得票据,该票据的转让是连续的(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持票人又是最后的被背书人,即可证明持票人所持票据是合法取得的。如果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需要持票人提供合法的证明来证明其是合法取得的,这是票据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要看票据的形式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一种要式有价证券,注重的是票据的外观和形式,票据当事人授受票据,主要是以票据上形式要件是否齐全为依据的,票据的形式要件齐备,则票据合法有效,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若票据形式不合法,则票据本身无效,票据保证亦无效。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保证的记载事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就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言,保证人应当记载:

(1)表明“保证”宇样,以区别保证和其他票据行为。

(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以便持票人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3)保证人签章

此三类事项必须记载于票据或粘单上,否则保证行为无效,就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而言,应当载明:被保证人的名称和保证日期?若没有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法律又规定,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则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此外,票据法还规定,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票据保证责任,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票据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票据的高速与安全流转。

(四)持票人所持票据必须是票据保证人所保证的被保证人的债务

票据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他们都可能成为被保证对象。因而,被保证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大小也不相同?因此,从维护保证人权益上讲,保证人应当在票据上明确被保证人,并只对自己所保证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票据未对被保证人作明确规定,保证人究竟应为哪一个债务人担保,要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作出推断,以承担最大责任的债务人作为被保证人。即对于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汇票的被保证人,对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这样,就可以最充分地保护票据权利人,给票据权利的实现提供最大可能的保障,提高票据的信用度。

票据保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则产生票据法上的约束力,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票据保证人可以是哪些人
    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可以成为票据保证人。汇票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汇票,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持票人有权向汇票保证人请求付款,汇票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汇票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汇票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汇票保证人在追索权和民法上的保证人的请求权基本是一致的,可以借助民法上的概念来理解票据法上的保证人的追索权。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票据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性质是什么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
    2023-08-15
    167人看过
  • 票据被保证人一般是谁
    一、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一、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第四十七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因此,如果没有记载谁是被保证人的。那么就根据汇票是不是已经承兑来确定被保证人。已经承兑的,被保证人就是银行,没有承兑的,被保证人就是出票人。二、票据保证人的要承担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
    2023-03-29
    76人看过
  • 票据保证行为主要有哪
    各国票据法都规定,保证行为应按一定的方式进行。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4、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依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上述五种记载事项中,第1项、第2项、第5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若不记载,保证无效;第3项、第4项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推定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保证人。所以这样推定,是为了更有利于票据债权人,加强票据的信用。同理,票据未记载保证日期的,推定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行为与其他票据行为一样,应具备单纯性,因而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该附条件记载被认为无益记载事项,不发生任何效力,而保证行为仍有效。
    2023-05-01
    277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票据保证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票据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票据保证的保证人,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为:1.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就票据债务来说,包括主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和从债务人的偿还义务即追索义务;而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并不是确定的某种义务,可能是付款义务,也可能是偿还义务。究竟为何种义务,需要依被保证人所承担的义务来确定。因而,保证人的责任,也就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责任的同一性。2.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票据保证行为不仅是一种保证行为,而且是一种票据行为。因而,从保证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保证有从属性,作为保证债务,从属于被保证债务,所发生的责任是从属性责任;而从票据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保证有独立性,作为票据保证债务,又相对独立于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基于这一点,也可以说,在票据保证上,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3.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的责任不仅是同一责任,而且是连带责
    2023-06-06
    113人看过
  • 保证人做保证担保需要抵押物吗
    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担保物的,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因此,保证人作为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保证担保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一、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什么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
    2023-04-12
    67人看过
  • 保证人要写在汇票上吗
    一、保证人要写在汇票上吗保证人需要写在汇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二、银行收到汇票后多久付款只要是在法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银行应在见票当日付款。银行承兑汇款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一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采用电子签
    2023-06-17
    128人看过
  • 起诉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也需要承担吗?
    需要的。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民法典一般责任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一般责任保证或者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要向谁主张权利被
    2023-03-22
    423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如果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申请人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二、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2.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申请人的同意由公证处代为委托。3.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不能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4.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秉持客观性,若保全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保证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保证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4、农村信
    2023-05-01
    467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代位权的行使
    在保证人代位权的行使上,主要有三个问题,即代位权行使的相对方、代位权行使时得请求的金额、对代位权的抗辩权。(1)保证人代位行使的相对方。由于保证人代位权同时具有保证的追索和持票人的追索两种性质,因而,代位权行使的相对方,当然也就包括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票据债务人。对于被保证人的后手来说,由于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后,代替了被保证人在票据上的地位,因而,保证人对被保证人的后手,不享有任何权利。(2)保证人代位权行使时得请求的金额。依被保证人在票据上的地位的不同,保证债务的性质也不相同,并且,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的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因而,保证人代位权行使时得请求的金额,也不完全相同。在被保证人为汇票承兑人或者本票出票人、且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首先向保证人请求付款时,保证人代位权的性质为追索权,因而,保证人行使代位权时,得依我国票据法第70条的规定,请求保证人支付追索金额。除上述情况以外,不论被保证人为何
    2023-02-09
    409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书需要几个人签字
    证据保全公证现场需2名公证人员,公证书上签名章只有一个,即一个公证员。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一名见证人在场。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2)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3)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自到场。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应提交有关物品
    2023-02-15
    287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
    票据保证人作为票据义务人,同其他票据义务人一样,也享有相应的抗辩权;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直接援用被保证人的抗辩权。一、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即因票据自身原因发生的抗辩权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二、票据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三、票据保证人的对人抗辩权,即因票据保证人与票据权利人之间,就人的关系所存在的抗辩权票据保证人应当享有与其他票据债务人同一的对人抗辩权。
    2023-06-06
    378人看过
  • 证人证言需要证据证明吗
    证人证言需要证明查实,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过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量刑标准?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最新立案标准为: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实施了毁灭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二、敲诈勒索录音侵权吗敲诈勒索录音属于证据的一种。但如果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
    2023-03-22
    340人看过
  • 哪些证据需要保全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据存在地点,以及这个
    2023-06-18
    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票据保证人对票据付款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票据保证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那么,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从上述规定来看,票据保证的保证人,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及性质如下: (1)保证人的责
    • 犯票据保证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3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的刑事责任规定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进行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保全的证据需要公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1
      证据保全需要担保。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旦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证据是实物,保证金额应相当于实物的实际价值;如果申请对象是其他证据,担保金额应相当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
    • 什么是成为票据保证人?成为票据保证人应当满足哪些条件作保证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票据保证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那么,成为票据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保证的一般原理,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的是对票据债务的保证责任。由于我国票据业务,特别是私人票据业务还不发达,公民个人作为票据保证人的还很少见。所以,实践中的保证人以金融机构等法人组织为多。 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同一张票据的其他
    • 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第四十七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 (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 (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因此,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