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9:45:21 425 人看过

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

1、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对市场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渎职侵权犯罪有哪几种

渎职侵权犯罪有以下几种:

1、滥用职权犯罪。滥用职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通常称为失职犯罪和不作为犯罪;

3、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渎职犯罪作为渎职侵权犯罪的一种类型,其主要特点是行为人在实施这类犯罪时具有徇私舞弊和舞弊两个特点;

4、侵权犯罪。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妨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和活动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

5、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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