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2:02:48 101 人看过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8、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9、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出国人员同国内一方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应由出国前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如果原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他们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或举行的结婚仪式,现已回国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我国对涉外婚姻处理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案件法院开庭流程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
    2023-03-15
    42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中院还是基层法院
    按实际情况来划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
    2023-03-09
    400人看过
  • 一方下落不明的涉外离婚案件法院处理
    一方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处理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十年前日益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
    2023-06-11
    313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分析涉外离婚的诉讼
    涉外离婚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涉外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国内的离婚等民事案件,送达是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与代理律师没有多大关系。涉外离婚案件则不然,其送达程序非常复杂,送达周期特别长。如果你对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一定体会的话,那么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向国外送达法律文书动辄一两年,足以让代理律师和委托人非常不耐烦。为此,本文探讨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对与委托人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办理涉外离婚案件业务水平,意义重大。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分为两大方面:域外送达和区际送达制度。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域外送达的国际条约、司法协助条约、法律、司法解释(一)、《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11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2023-06-05
    5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如何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根据情况
    2023-07-24
    314人看过
  • 我国法院哪些劳动案件是不受理的
    1、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如下:(1)违反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
    2023-06-12
    87人看过
  • 基层法院可以受理一般涉外案件吗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也就是说,只有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涉外案件则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而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以下三种: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案件;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023-04-22
    462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为何不受法院受理?
    离婚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包括: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时期,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离婚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包括: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时期,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 离 婚 诉 讼 中 的 特 殊 时 期 与 法 院 受 理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时期与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是一种特殊民事案件,涉及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的解除。在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时期主要体现在诉讼期间和法院受理两个方面。首先,诉讼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的诉讼期间为六个月。在这个过程中,原告和被告有权利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进行法律
    2023-09-01
    428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受理标准的法院受理规定
    本文介绍了离婚案件立案标准的重新表述,包括受理法院需具备管辖权、当事人需具备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以及法院需满足其他相关立案标准。以下是离婚案件立案标准的重新表述:离婚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理法院需要具备管辖权;其次,当事人需要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第三,当事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最后,法院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的立案标准。 法 院 管 辖 权 : 离 婚 案 件 立 案 标 准 中 的 首 要 条 件离婚案件立案标准中的首要条件是法院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提出离婚诉讼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首先需要满足这一条件,即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诉讼。法院管辖权是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能力,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这种权力。对于离婚案件,法院管辖权是首要条件,其他条件如
    2023-09-12
    114人看过
  • 很重要!法院不会受理的涉外案件有哪些?
    1、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原告方在中国有居所,但婚姻缔结地及被告方住所地均在国外的;2、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双方为取得国外永久居住权且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未提供其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未提供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离婚案件;4、婚姻缔结地不在中国,一方是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一、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想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进行诉讼程序,做好判决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双方准备材料,陈述案情,阐述事实证据等;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
    2023-05-07
    309人看过
  • 我国公民在国外离婚我国法院的管辖权
    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5
    216人看过
  • 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概述
    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原告可向原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可向被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另外,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包括经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衔者),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涉外离婚的办理有哪些规定涉外离婚其实是我们
    2023-07-15
    406人看过
  • 我国离婚司法案件
    起诉离婚可按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管辖权的法院;2、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起草起诉状;3、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一、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提起诉讼因股权质押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2023-03-12
    199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院受理案件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一)一审。1、起诉。2、开庭审理。3、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二)二审。1、立案。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法院受理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受理案件流程: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
    2023-07-24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
    • 我国法律中涉外离婚案件受理标准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根据《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我国法院受理哪几类涉外或参照涉外程序处理的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2.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在华要求离婚的。3.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4.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5.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
    • 2022年我国受理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哪国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8
      我国受理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适用于我国法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外国离婚我国法院会受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6
      1、我国法院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依照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