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2:40:20 408 人看过

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续履行合同

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一)当事人一方必须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无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的一方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如:特定的标的已经灭失或转移、对方丧失清偿能力、对方所属国家因发生战争或政府实行封锁禁运等,都有可能成为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

(二)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三、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履行合同相关文章
  • 不履行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以及法律责任
    不履行预约合同的会构成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可依据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也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预约合同构成要件一是交易主体的特定化,即预约合同所约束的实际权利义务主体必须是将来订立本约的双方当事人。二是标的物特定化,即双方在预约合同中将待交易的标的物予以明确,使之由种类物转化为特定物,并进而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三是具备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及价款等合同必要内容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便告成立。四是预约合同中必须包含承诺订立本约的合意,主要指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表示将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商品房买卖正式合同,这是预约合同成立的关键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2023-08-14
    117人看过
  • 遗嘱打印的注意事项及法律效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打印的遗嘱应当拥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除一般遗嘱生效所具备的条件外,打印遗嘱还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应在一中每页下方签名;3、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签字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有老人签字就有效吗民法典打印遗嘱老人签字并不是一定发生效力。民法典打印遗嘱由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现场进行见证并且签字,而且注明年月日即为有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3-07-13
    132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主体变更的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通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在不能协议的情况下,就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变更或者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履行主体的确定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
    2023-07-05
    461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履行有如下注意事项:1.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自己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4.注意诉讼时效的经过,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将可能丧失胜诉权。5.合同的解约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的方式进行。二、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如下:1.实际履行,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2.协作履行,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3.经济合理,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4.适当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
    2022-07-16
    146人看过
  • 履行保证合同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3、一方违约导致损失的,另一方的赔偿请求权期限为三年。一、买卖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买卖合同出现违约,但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如果双方仍然在履行合同,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已经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据违约一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向对方主张违约金额。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买橱柜交了定金,商家违约怎么维权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
    2023-03-11
    45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什么。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或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解除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
    2023-05-07
    310人看过
  • 卖方履行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加强货物的签收管理有效的货物签收单可以表明供方是否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交付货物,它是发生纠纷时主张债权的重要凭据。有效的签收单上应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人、收货单位,最重要的是要有收货人的签名及收货单位的盖章。该收货人应当是合同上约定的或者是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收货人,否则一些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会辩称签收单上的人不是其职员而不承认收到货。如果送货时合同上约定的收货人不在,应先电话联系收货人确定临时收货人,由其签收后,事后应及时让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再补签收货单。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对于交易频繁的长期客户,或供货期较长的交易,供方应定期或及时与对方对帐,以免整个交易结束或合作结束后再来对帐,一是较为复杂,二是可能因人员的变动而无法对清。如果买方表示因资金困难而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供方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时应注意:(
    2023-04-23
    140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中止的影响及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如何才能终止合同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终止承揽合同:1、履行完毕承揽合同中的义务;2、通过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来依法解除承揽合同;3、在一定条件下由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4、由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5、其他约定的或法定的能使合同终止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3-07-03
    228人看过
  • 租房合同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合同没有写明何时生效的,则由房屋签字完毕后即生效。二、合同标明何时生效的,以标明的时间为准。承租方一、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二、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三、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四、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五、付款方式。出租方一、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二、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租房合同的无效处理当租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房客可以申请退房,房租租赁恢复到签订租房合同之前的状态,房客应将房屋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一)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二)合同无效装修纠
    2023-07-07
    322人看过
  •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如何规定的合同履行注意事项的规定如下:1.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1)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2)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少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2.避免先盖章在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拿回一份。3.对方盖章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二、合同履行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是多长时间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的
    2023-04-27
    407人看过
  •  购房合同订金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买卖合同中的定金规定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这个数额,超过部分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买卖合同中的定金规定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这个数额,超过部分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 卖 合 同 中 的 定 金 , 如 何 确 定 它 的 效 力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或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合同的担保,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然而,如何确定定金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有些司法解释认为,定金应当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
    2023-09-11
    33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
    2023-06-09
    469人看过
  • 中介租房的注意事项及合同解读
    找中介租房应当注意:1、核实房屋内部所有电器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所有的家具是否完好无损,与中介确认家具现使用状态;2、核实签订租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身份,是中介本人还是房东本人,正常来说应当和房东本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通过友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2、不要过于依赖房产中介公司,切勿轻信房产中介人员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做到自己心中有数,眼中有数。3、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租赁关系;还是与中介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4、签约时要查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复印,或委托书。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中介公司是否与原房东签署了房屋
    2023-07-04
    152人看过
  •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以及中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以及中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有: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4.约定违约条款。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6.明确合同签订地。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问题企业在欠款发生前应注意的问题有: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
    2023-03-23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更多>

    #中止履行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有哪些法律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5
      1、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暂停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期间不应计算入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2、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合同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及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者在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因老职工主观原因长期不履行劳
    • 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刑事后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提前履行导致债权人的费用增加,该增加部分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转让合同有何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
    • 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应当注意什么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1.履行合同的标准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 2.合同履行的方式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 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及建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31
      注意事项 1、在仲裁协议中,必须明确写出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以免写错; 2、在合同履行中,如果支付价款方有争议,可以考虑选择仲裁; 3、而如果收受价款方有争议,则不建议选择仲裁。因为我国法律只赋予了仲裁的被申请人救济渠道,而对申请人没有救济渠道。换句话说,如果你作为仲裁中的申请人,在仲裁中可能遇到麻烦,那么你不建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你作为仲裁中的被申请人,那么你是可以选择仲裁的。同时,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