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先生的藏獒打吊针后死亡起纠纷
简先生12日将一只26万元的藏獒送到昆明南部动物医院治疗。不料,打完针2小时后,藏獒就死了。简先生认为,藏獒死亡与治疗有很大关系,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医院建议他走司法途径解决。
但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简先生犯了难,他要去哪里找宠物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昆明市农业局:
简先生听朋友说,他们的藏獒生病到了很多医院都没治好,最后在昆明南部动物医院治好。12日下午5点左右,他将藏獒带到医院。狗到医院时情况不好,喘得厉害,呼吸困难,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乔医生介绍,狗的舌头发黑,经初步诊断怀疑是肺上的问题,但不排除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住院观察治疗。经简先生同意,藏獒留在医院治疗。
医生称,由于病情严重,医院当晚下了病危通知,简先生也签了字。医生说没有问题,能治好,更没有说会死亡,所以才签字。简先生说,要是藏獒病危,不可能爬到2楼诊疗室,不然他直接就带回去了。
医生制订治疗方案后,当晚9点给藏獒用药。13日凌晨4点半左右输完液,2小时后,藏獒死亡。随后,医院通知了简先生。
13日上午,简先生赶到医院。我提出要医院赔一只同样的藏獒或7万元。可院方不但没有打算解决问题的诚意,还推脱责任,处方也被涂改过。简先生说,藏獒死了,自己也有一定责任,所以只要求赔7万元,但院方不愿意。随后他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调解不成,建议他们联系农业局,由农业局介入调解。
到昨天中午,医院仍然没有联系农业局,双方谈了一上午还是没结果。
简先生说,医院在用药、治疗过程中肯定有问题。目前,一米长的藏獒还躺在医院。
在曲靖从事藏獒养殖的简先生,一年前花26万元买了一只藏獒。最近,他发现这只2岁的藏獒出现食量下降等异常情况,随后将藏獒送到当地动物医院治疗,医生说是肝上的问题。12日,简先生将藏獒带到农大动物医院,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霉菌毒素中毒,并开了针水输液。
此类纠纷只能由农业局介入调解
昆明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动物防疫法》虽对动物诊疗有相关规定,但目前昆明还没有一家权威机构能对此类事故作出相关鉴定。出现类似情况,只能由动物医院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农业局介入调解。
动物诊疗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医生诊断时,发现动物情况不好,可能会死亡,要如实告知当事人,并签订相关诊疗协议,就和人到医院治疗一样。比如,动物在治疗时可能会出现哪方面的后果等,如果医院告知了当事人,双方已签字认可,且在治疗中没出现问题,那医院没有多大过错。农业局介入协调时,一般会查看动物医院的相关手续、医生资质,并调查动物的病历、处方等治疗、用药情况。如医院没有明显过错,则组织双方协商。因动物是在医院治疗时死亡,协商时由医院对当事人作适当补偿。协商不拢也可向法院起诉。
工作人员说,他们也碰到过类似纠纷,但涉及的价值均不太高,大都通过协商解决。也有难以协商将医院告上法庭的,但最终还是通过调解解决。
目前,省外一些地区通过起草管理办法,除规范宠物医院外,还组织专家组对宠物医疗事故进行权威鉴定,提供仲裁依据。一旦发生宠物医疗事故,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可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鉴定,明确各自责任,最后对事故进行仲裁。
张震律师:
宠物医疗纠纷调解,暂无法律依据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张震律师说,名贵宠物的价值很难界定,没有相关的鉴定标准可参照。此事中,藏獒的死因不明,需借助第三方兽医部门的检测才能确定,责任划分最终也才能界定。此类事情,可借助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方式来确定过错,划分责任。
目前,还没有相关调解动物(宠物)主人与兽医(动物治疗者)这两大群体的新类型案件的法律依据。名贵宠物本质上属于财产范畴,但因医疗机构掌握的专业知识并不为常人所知,医院应就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简先生应先保存病历、处方等证据,请动物医院上级主管部门介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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