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54:19 306 人看过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有人身损害的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损害与工作有关;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瑕疵担保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条件是: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项规定的销售者承担责任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一是销售者须存在过错。销售者的过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积极的行为(即作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不积极的行为(即不作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比如不在适宜的条件下保存产品,结果造成产品缺陷。二是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已经造成了人身、他人财产损害。三是损害事实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而引起的。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选择可靠的生产者、供应商,不经销隐匿、伪造生产厂名的产品。根据本法
    2023-06-07
    143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责任人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责任人是: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审查起诉过程中嫌疑人死亡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3、在民事赔偿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民事赔偿。二、聚众斗殴可以不赔医药费用么聚众斗殴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赔偿,对方可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诉讼。(一)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
    2023-03-09
    195人看过
  • 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
    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赔偿项目不同,赔偿系数不同和赔偿数额不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责和严格责任原则。一、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是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包括12项。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
    2022-06-14
    357人看过
  •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包括: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如因缺陷产品爆炸,造成开旅店的房屋失火,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除了应对失火房屋的损失予以赔偿外,对因其房屋失火造成旅店不能正常营业所减少的收入,即受害人可得利益的损失,生产者也应予以赔偿。
    2023-05-01
    291人看过
  • 乙方侵权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侵犯人身权益或者侵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交通事故无精神损害能要求赔偿金吗交通事故无伤残,如果确实遭受精神损失的,可以主张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
    2023-02-04
    468人看过
  • 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
    一、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体现在如下方面: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3.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二、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找提醒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当注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2.损益相抵原则,即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3.过失相抵原则,即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具体
    2023-06-15
    239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阶段
    1、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现实生活中,工伤损害是常有的事,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案件是工伤赔偿纠纷。以上的工伤赔偿责任认定原则只是理论上对实践的阐述,在案件中还需要对具体细节进行责任认定,这样才能平衡好劳动关系。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什么工伤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是: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
    2023-08-18
    191人看过
  • 雇凶伤害他人民事赔偿责任是什么
    主要是要承担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等费用的责任。具体的标准如下:至于数额,要参照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镇户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来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
    2023-06-17
    90人看过
  •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
    2023-08-02
    336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损害责任种类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包括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法
    2023-02-24
    93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一、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3、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2023-03-25
    71人看过
  • 违约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2024-01-24
    452人看过
  • 责任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联系
    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负赔偿民事责任,并被提出赔偿要求时,承担赔偿责任的财产保险形式。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他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在合同中无保险金额,而规定赔偿限额。责任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的过失侵权民事责任,对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责任,除特别约定外,通常不包括合同违约责任。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作为其他保险的组成部分或附加部分承保,不作为主要险别单独承保,如汽车保险中的第三人责任险、船舶保险中'的碰撞责任险等。另一种是作为主要险别单独承保。其形式有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赔偿保险即职业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险承保
    2023-06-23
    189人看过
  • 工伤责任是赔偿责任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责任是赔偿责任吗工伤事故责任人得赔偿哦!法律规定,无论谁搞伤了人,都得赔医药费、看护费还有来往医院交通费等等治病用的钱,当然,被害人生计因为生病耽误而受损的话也得赔。要是把人家弄残了呢,就得给残疾人专用的生活辅助器和残疾赔偿金;如果把人整死了,那就得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工伤责任影响伤残赔偿吗在对工伤等级进行评定之后,其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赔偿金额。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当劳动者因工受伤导致残疾程度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时,他们将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需退出工作岗位,享有以下相关待遇:首
    2024-07-10
    3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损害赔偿不包括债权和责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7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精神赔偿,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这就是: 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 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 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偿数额,就是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 民事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和侵权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7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判决书中一般都有明确规定,民事赔偿与是否服刑并无直接联系。《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违约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赔偿损失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违约责任是不包括缔约过失责任的。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约定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责任;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
    • 雇凶伤害他人民事赔偿责任雇凶伤害他人民事赔偿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2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民事损害,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21
      1、对已经支付的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对有关费用的计算不宜过于苛严而使受害人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应当考虑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一客观情况。 2、对未来将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等费用的赔偿 有些受害人需要继续治疗和康复(如功能训练、整容),有的还由于失去自理能力而需要专业人员或者家人的护理,有的需要更换假肢、轮椅等器械。对于受害人将来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