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员是否要承担损失?
实际施工人是否必须承担责任完全取决于实际施工人是否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是,他将承担责任,否则他不需要承担责任。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是指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学习和公共活动需要的顶盖、梁柱、墙体、地基和工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建造人以分包商、非法分包商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实际承包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分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发包人只负责实际施工范围内所欠工程价款。
实际施工人是指依法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施工的主体,包括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分公司、工长、非法人组织等法人,公民个人等概念,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确定的概念,它是对有效的建筑合同的法律概念,如承包人、建造人、施工企业等进行区分。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施工单位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发包人、总承包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劳务分包工程欠款;该条第一款还规定,该原则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应当按照合同的先后顺序主张权利。《解释》实施十多年来,这一规定对保护农民工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实际施工人员索赔劳务分包工程欠款提供了便利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这一设想,同时,不可否认,实践中有很多案件突破了司法解释的初衷,滥用这一规定,损害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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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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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实际损失由谁来承担?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1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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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关系中实际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否赔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7你与包方之间无论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均成立承揽关系,你是定作人,他则是承揽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你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健在于证明你与包方系承揽关系,你对包方的选任无过失,只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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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承包人如何追讨工程款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5实际施工承包人追讨工程款可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再者就是协商支付工程款事项,如果处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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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未支付工资发包人承不承担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不承担,施工合同是约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跟实际施工人员不产生直接关系。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该要交农民工保证金的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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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如何索赔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4实际施工人的索赔可以先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协商索赔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对方的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向法院起诉并举证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