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修改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14:36 437 人看过

《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省政府1986年8月23日以粤府〔1986〕125号文发布)作如下修改:

1.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的“园林部门”改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按下列规定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摘花一朵罚款1至2元;摘果一个罚款2至4元;采集树木花草种子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二)砍伐城市树木的,处以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并须补种活1至3倍的树木;

(三)毁坏花坛、草坪的,处以恢复费用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3.第十七条修改为:“非法占用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每平方米15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4.删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相应改为第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省政府1985年3月29日以粤府(1985)46号文发布)作如下修改:1.第二条修改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是指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一切单位和个人。”2.第三条修改为:“《条例》第三条所称的‘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或委托的代征、代收、代扣单位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条例》第三条所称的‘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是指依照税务机关规定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期限内同时缴纳。”3.第四条修改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所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按省人民政府
    2023-06-07
    206人看过
  • 关于《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决定
    《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990年2月15日以粤府函〔1990〕13号文批准)作如下修改:1.第四条第(二)项修改为:“未经省劳动部门批准,擅自招收外省劳动力的,责令限期清退,违者,按招收人数每人每月处以300元罚款,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2.第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管理区办企业、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劳动部门处罚;”其他内容不变。3.第六条修改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4.删去第八条、第十一条,原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相应改为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023-06-09
    459人看过
  • 关于加速城乡绿化的决定
    近几年来,绿化祖国的群众运动在我省城乡蓬勃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全省还有二千一百多万亩宜林荒山、荒地没有绿化,林业仍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绿化造林事业的迅速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作如下决定。一、明确目标,制订规划。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速绿化全省城乡,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对于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加速国土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常运用绿化先进典型进行生动而现实的教育。绿化工作既要有一定声势,又要扎实有效,务使爱林、育林、造林、护林蔚成风气,绿化事业年年有所进步。全省城乡绿化的奋斗目标:从现在开始,四年实现城镇绿化,五年实现“四旁”绿化,十年基本实现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到本世纪末有林地面积达到五千一百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我省平原、丘陵、山峦俱全,
    2023-06-10
    264人看过
  • 广东省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1993-2-27【实施日期】1993-3-1【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号】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含住宅建筑,下同)的电信管线建设管理。本规定所称电信管线是指城镇建筑物内的电话管线、分线箱(盒)、交接间和建筑物、住宅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电信支线管道和人(手)孔。第三条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由县以上邮电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实施管理。第四条各级邮电部门应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制订电信管线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把电信管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第五条邮电部门应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电信服务。第六条电信管线应与城镇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七条
    2023-04-22
    397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速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美化生活环境,改善生态条件,把我市建设成为园林式现代化沿海开放名城,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及县城和建制镇内的绿地建设和绿化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地范围包括:(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广场以及街道和沿河两侧的公共绿地;(二)居民区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的专用绿地;(三)改善城市自然条件和安全、卫生条件的防护绿地;(四)为城市绿化用于培育各种苗木、花草和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的生产绿地;(五)风景林地或其它应划为绿地的范围。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的园林绿地规划和绿化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应做好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护工作。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号召和开展社会性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23-06-10
    392人看过
  • 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送审稿)
    经研究,决定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改如下:一、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二、第八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月份,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应发工资数额确定:(一)劳动合同未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二)劳动合同约定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劳动报酬,无固定支付周期和支付标准的一次性收入,以及本条例第五十四
    2023-06-05
    474人看过
  • 贵阳市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在我市从事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园林绿化施工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系从事专营或兼营园林绿化的施工队伍。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队伍,均须遵守本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系指在风景区、城镇公共或专用绿地、庭院等栽种树木、花卉、地被植物,铺植草坪,以及建设园道、园亭、园桥、水池、假山、石桌、石凳等园林绿化设施。第三条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是我市园大绿化施工队伍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国家对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二)制定本市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三)检查监督园林绿化施工经营活动和园林绿化施工质量,会同建设银行审定园林绿化施工预算;(四)负责对各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登记,发放资质
    2023-06-10
    357人看过
  • 印发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决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印发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决定的通知粤府〔2003〕4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决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授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释。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二、第三十条修改为:?生活补助费标准
    2023-06-10
    119人看过
  •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发布日期:2004-10-18执行日期:2004-1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三)组建评标专家库;(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
    2023-06-07
    271人看过
  • 关于修订《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1998-4-30【实施日期】1998-4-30【发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令《关于修订〈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派出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即交付使用的,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根据本决定,对以上规章部分条款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4-22
    246人看过
  • 关于修改《广东省航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批复[失效]
    [法规名称]:关于修改《广东省航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批复[失效][颁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文号]:[颁布时间]:1991-8-5[执行时间]:1991-8-5省交通厅:粤交道[1991]538号请示收悉。同意把《广东省航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者,航道主管部门可视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违反第九条规定的,责令停工、限期拆除,并处以5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1000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罚款;造成碍航或海损事故的,当事人还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违反第十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三)违反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游泳者处以50元罚款,爆破、捕捞者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023-06-08
    437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并于今年1月8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已公布施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土地管理的原则、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审批权限以及安置补偿标准都作了较大的修改,对土地管理的办法明确具体。据此,省人民政府1993年公布的《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已不宜继续执行,现予以废止。广东省人民政府二○○○年七月十二日
    2023-04-23
    114人看过
  • 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
    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12-01生效日期:1997-12-01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第四条和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第四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为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本条例的实施行使监察职能。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劳动、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其情节可给予罚款、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一)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二)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未经验收同意,或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而强行投产;(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达不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标准,接到劳动、卫生行政部门发出的《
    2023-06-09
    208人看过
  • 云南省公路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强化公路的绿化与管理,保护公路和美化公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的绿化与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公路绿化纳入公路建设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公路主管部门是公路绿化的主管部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公路的绿化与管理。各级林业、土地、电力、邮电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路的绿化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公路绿化是指利用乔木、灌木及花草等公路绿化物,对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沿线空地等可绿化的公路用地进行合理覆盖的活动。公路绿化物属公路设施,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的损毁。第五条公路绿化实行谁管养,谁绿化的原则。新建或者改建的公路,公路绿化工程应当与公路路基、路面等工
    2023-04-2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求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绿化施工、养护、修剪作业产生的垃圾、渣土、枯枝、落叶及时清理,不得就地堆放、焚烧;(二)绿化带、绿地内出现缺株、枯树的,及时进行补植;(三)绿化带、花坛(池)内的泥土土面符合相关绿化施工规范,边缘石外侧面保持完好、整洁。树池内的绿地采用地被植物或者树池盖板等覆盖,无泥土裸露;(四)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损坏的及时修复;(五)及时清除公共游园、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园林绿化工程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二)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四)规定的其他要求。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应当达到什么要求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0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绿化施工、养护、修剪作业产生的垃圾、渣土、枯枝、落叶及时清理,不得就地堆放、焚烧;(二)绿化带、绿地内出现缺株、枯树的,及时进行补植;(三)绿化带、花坛(池)内的泥土土面符合相关绿化施工规范,边缘石外侧面保持完好、整洁。树池内的绿地采用地被植物或者树池盖板等覆盖,无泥土裸露;(四)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损坏的及时修复;(五)及时清除公共游园、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 广东省绿化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关于绿化率的规定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公园类型: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专类动物园、植物园、专类植物园属性、盆景园、风景名胜公园、其他专类公园:居
    •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该树木价值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