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样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7:20:10 206 人看过

建筑工程调整承包范围的方式是:根据承包单位的资质来进行划分。资质越高,所能承保的范围和工程困难程度越高。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全部肢解发包。

一、建筑法实施细则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发包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承包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

二、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有什么区别

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三)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四)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

也就是说,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转包是违法的,在一定条件下分包是合法的,两者的定义也不同。

三、工程分包给个人有效吗

无效。分包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个人并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因此是无效的。建筑单位不能将工程发包、分配给个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承包范围:具备三级建筑资质的企业所承担的工程范围
    该段内容介绍了三级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范围,包括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高度在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单跨跨度不超过27米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工程:1.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在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不超过27米的建筑工程。 建 筑 资 质 三 级 承 包 范 围 包 括 哪 些 工 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特级、一级和二级。其中,三级资质的承包范围包括单栋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住宅工程或单栋建筑高度不大于28米的公共建筑。此外,三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满足工程需要的主要设备或主要构件、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因此,建筑资质三级承包
    2023-09-05
    3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意向书范文
    甲方:盘锦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乙方:盘锦XX建筑有限公司一、盘锦XX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坐落于XX县新开镇,占地4826.3平方米。工程计划在20xx年动工,预计总造价4750000.00元。因乙方信誉度高、技术先进、工程质量较好,甲方决定将新建工程(1#厂房、3#厂房,仓库)承包予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参与**隆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双方应做到以下几点:1、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2)、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以及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4套(包括一套竣工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管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4)、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调整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和相关管理要
    2023-05-30
    235人看过
  •  农村建筑规范新调整
    新的农村房屋建设规定包括每户可分配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具体标准面积将根据该村的规划以及实际用地情况,由村委员会进行统一确定;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也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新的农村房屋建设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时,每户可分配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具体标准面积将根据该村的规划以及实际用地情况,由村委员会进行统一确定。其次,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最后,农村联排别墅也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宅 基 地 标 准 面 积 和 建 筑 层 数 的 新 限 制宅基地标准面积和建筑层数的新限制是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限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
    2023-09-12
    431人看过
  •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住宅建筑工程施工。一级企业:单项建设合同额可承担企业注册资本5倍以下住宅建筑工程施工:(1)40层以下,各种跨度住宅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建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区或建筑群体。二级企业:单项建设合同额可承担企业注册资本5倍以下住宅建筑工程施工:(1)28层以下,单跨度36米以下住宅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建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区或建筑群体。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揽哪些工程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2023-08-05
    117人看过
  • 建筑资质专业承包会如何调整
    鉴于新资质标准已取消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为加强过渡期内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国家、江苏省已取消资质的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程招标发包时,资格条件中可以设置与专业工程相适应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3-06-18
    159人看过
  • 企业经营范围如何进行调整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方法:1、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意味着变更公司章程;2、根据我国规定,公司章程变更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自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如果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者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批准的,应当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劳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人才招聘、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人才租赁、对外劳务合作、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服务、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推荐、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劳动保障事务咨询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
    2023-07-11
    201人看过
  •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15
    349人看过
  •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根据自身实力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
    2023-05-22
    4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用调整
    建设工程中,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为1%;但是,也有的企业缴纳0.5%和2.0%等。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就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二)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三)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四)养
    2023-07-03
    170人看过
  •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是多少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是多少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如下:(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工程资质有哪些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施工总承包特
    2023-08-18
    34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范围什么被包括?
    一、工程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二、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1.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
    2023-03-25
    283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其他措施费怎么调整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调整,不得浮动。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建筑工程的索赔程序怎么走建筑工程的索赔程序: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3.提交索赔文件;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5.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7.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决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
    2023-07-31
    35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招标按项目承包的范围有哪些类别
    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可将工程招标划分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承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1)项目全过程总承包招标,即选择项目全过程总承包人招标,这种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其二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招标。前者是在设计任务书完成后,从项目勘察、设计到施工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后者则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业主只需提供项目投资和使用要求及竣工、交付使用期限,其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几调试、生产准备和试运行、交付使用,均由一个总承包商负责承包,即所谓“交钥匙工程”。承揽“交钥匙工程”的承包商被称为总承包商,绝大多数情况下,总承包商要将工程部分阶段的实施任务分包出去。无论是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还是某一阶段或程序,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构成,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全部工程招标投标、单项
    2023-04-03
    21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项应如何填写
    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一、工程承包方式1、建设全过程承包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2、阶段承包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
    2023-03-17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承包有哪些种类及分包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建筑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商的一种行为。
    • 建筑工程是否能够分包分包工程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 建筑工程总价调整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1
      1、根据这段话的描述,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即除了可以调价或者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之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2、固定总价合同,要注意在工期内尽快完工,否则,工期延长,人工、材料等价格若是上涨,但合同总价并不调整,这样则对贵司不利。3、贵司要注意签证、索赔、设计变更、窝工证据的收集,虽然总价固定不变,但是,如果贵司能够多办理签证、尽量索赔,收集好有窝工损失的证据,则,在这些方面,贵司是可以要求增加工程款项
    • 建筑工程承包一般有哪些范围和要求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2
      建筑工程发包的要求如下: 一、发包方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发包方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发包方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工程承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承包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二、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承包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 建筑工程分包案件管辖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建设工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