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新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43:43 400 人看过

一.概况

(一)规制范围:自由进出口合同

《办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条例》)的下位部门规章,第一条便明确其规管范围为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与《条例》第二条对技术进出口行为的定义一致,《办法》调整的技术进出口合同范围包括标的为自由进出口技术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涵盖大部分境外企业与其中国子公司或其他中国主体之间的技术类合同。

对于禁止或限制进出口技术,仍由《条例》、《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和《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进行调整。对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须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办法》不再适用。

现行判定一项技术属于自由、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技术的依据为《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根据《条例》的规定:

属于禁止进口或者禁止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禁止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口或者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须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出口;自由进出口技术为上述两部技术目录所列技术之外的技术,其进出口贸易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应为《办法》调整的对象。虽然需要进行登记,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登记手续不影响其效力。

(二)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和职责分配

旧《办法》中重大项目这一概念比较模糊,《办法》对商务部的职责规定更为清晰——商务部仅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其他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由技术进出口经营者按属地原则到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

(三)形式审查:登记程序及合同的变更登记

按照《办法》第8条的规定,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商务部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http://jsjckqy.fwmys.mofcom.gov.cn)进行合同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号;

(2)合同名称;

(3)技术供方;

(4)技术受方;

(5)技术使用方;

(6)合同概况;

(7)合同金额;

(8)支付方式;

(9)合同有效期。

网上登记完成后,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网上登记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由于《办法》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审查的内容和范围限于形式审查,企业没有必要中再通过设计合同内容来规避商务部门的。

二.《办法》中有待明确的问题

(一)外方是否可以作为技术进出口经营者直接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办理合同登记首先需要解决谁是技术进出口经营者,也就是由哪方来办理合同的登记的问题。作为进口合同的进口方或出口合同的出口方,中方无疑可以作为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办理合同登记。但是,如果中方出于各种原因怠于或者不能办理合同登记,外方是否可以作为技术进出口经营者直接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呢?

根据2004年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第8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见,《对外贸易法》并没有明确限定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国籍。而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5条的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部分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需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换而言之,现行《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规定已经允许外国(地区)企业的常驻中国机构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开展相关业务。因此,从理论上讲,由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的

外方企业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也是存在可能性的。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的有关人员在回答对这个问题的咨询时曾给出非正式的答复。相关人员认为,技术进出口规管的对象应当限于具有中国国籍身份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但没有明确否认外方办理合同登记的可能性,也未在实务操作中遇到过由外方办理登记的情况。

(二)登记时限的确认

《办法》最重大的修改内容是首次对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办理合同登记规定了60日的时限。除提成支付的合同外,技术进出口合同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办理登记。对提成支付的合同,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办理登记,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对于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一般在合同订立之时便可以确定金额的合同而言,《办法》要求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但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等一些合同可以采取多种金额计算和支付方式,其中便包括入门费+提成这种方式。入门费+提成的合同的支付方式既然也包含提成,那么技术进出口经营者是否也应当像登记单纯的提成支付合同一样,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再登记入门费+提成的技术进出口合同呢?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不同于限制进出口技术的事前审批,商务主管部门除了形式审查外几乎不会过问合同的实质技术内容。该登记制度的设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外汇、税收等行政管理方面的考虑,而对外贸易金额正是此类行政管理的重点。因此,从这个角度理解,监督已经产生、确定了一部分或者全部金额的合同在时限内进行登记应当是《办法》的主旨。

所以,对于入门费+提成的技术出口合同的登记,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就已经确定的入门费部分进行合同登记,并在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的60日内再就增加的金额办理合同金额的变更登记。

由于旧《办法》对合同登记时限没有任何要求,很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怠于积极办理合同登记。一些经营者更是在合同生效若干年后才办理或不办理登记,致使相关国家行政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和监控技术进出口贸易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办法加入了60日的登记时限要求。尽管《办法》增加了60日的登记时限,但是却并没有规定如果未在60日内登记合同的法律后果。在《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第18条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未依据本办法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但是,这一罚则条款可能由于存在下位法超越上位法权限的原因,已被删除。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未在规定时限内登记合同很可能不会产生任何后果。

另外,对于《办法》第10条规定的9项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应当办理合同登记变更手续。合同变更登记的程序与合同的首次登记基本相同,但是,《办法》并没有规定合同变更登记的时限。从文意理解,除了变更合同金额需要在6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外,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时办理其他主要内容的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技术合同出口需备案吗?
    技术合同进出口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做,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一、苏州市技术合同备案到哪里办理苏州市技术合同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做,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
    2023-03-12
    283人看过
  • 技术合同出口需备案吗
    技术合同进出口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做,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一、技术合同的无效事由有哪些?具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
    2023-04-02
    306人看过
  • 技术合同备案由哪方备案
    一、技术合同备案在哪办理技术合同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法律规定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二、技术合同备案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减免所得税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专利申请清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不享受所得税减免。(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甲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
    2023-04-05
    159人看过
  • 技术合同备案由哪方备案?
    技术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去完成登记备案,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一、深圳技术合同双方都需要备案吗在深圳签订技
    2023-04-12
    367人看过
  • 自由出口技术合同范本是什么?
    自由出口技术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_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
    2023-04-14
    451人看过
  • 阳江江城区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理规定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条款见表格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第五条第五条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为进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对外贸易法(2004年)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
    2023-05-28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有什么新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一)合同号(二)合同名称(三)技术供方(四)技术受方(五)技术使用方(六)合同概况(七)合同金额(八)支付方式(九)合同有效期
    •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条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这里所述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
    • 擅自进出口技术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 擅自进出口技术行政处罚怎么来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0
      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 擅自进出口技术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