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是可以离婚的。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的政策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的政策是:
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3、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4、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
宁波购房入户面积有限制吗
403人看过
-
宁波异地入学对打工子女有哪些限制?
429人看过
-
宁波房子限购吗
373人看过
-
宁波的外籍人士购房限制
66人看过
-
宁波农业户口取消是被限制了吗
244人看过
-
宁波二套房贷款政策及限制
409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宁波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如果拒绝报销,你提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是一年,这更重要。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
-
宁波十级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
宁波市市容管理条例是宁波市限号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1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
起诉离婚对离婚有没有限制?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
宁波限购限外市的房子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5限购。实施区域限制贷款,限制购买范围包括机场路-鄞州路-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路-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范围。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内有1套以上住宅的,或者不能提供从购买之日起3年内在市内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书的,暂停在购买限制区内购买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