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认定发人身损害官司法院会受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08:32:06 447 人看过

一、有工伤认定发人身损害官司法院会受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工致伤所引发的人员伤害索赔事宜,当事人可在法定的时效范围内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若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时开始计算,期限超过二十年,则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然而,倘若涉及到工伤认定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时效应自受害人受伤当天算起,并须于该年度内提出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工伤认定公司开除有赔偿吗

当面临工人工伤问题时,如果企业决定将其辞退,则需依照双倍的相关规定向工人赔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补偿金的金额将根据雇员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来确定,其标准为一个月的薪资总额。

此外,对于此类情况,若雇员受到致残程度的伤害,他们还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伤残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有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因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享有在法定期限之内透过司法管道进行依法维权的权利。然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果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法院将不再对受害人的权益提供保护。但是,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工伤认定程序的时效性问题,应当从受害人受伤之日开始计算,并且受害人必须在该年度内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因此,当受害人在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伤害时,应该立即了解并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确保能够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请求,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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