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25:51 87 人看过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1、向农村信用社提交申请表单,只要符合上面几点条件的农村青年都可以提出申请;

2、初审,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表单后,会对其填写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3、调查,农村信用社会尽快落实到申请人的资料真实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及时反馈;

4、授信,经过初审,调查,核实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信用及时通过的评价;

5、发放,对通过授信的申请人,申请人的授信情况,按照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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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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