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主要有两个:第一是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第二是实际履行地规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
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叫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
321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什么叫抗辩权
244人看过
-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389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486人看过
-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叫什么
223人看过
-
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
424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什么叫终止履行合同啊?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5停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主要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什么叫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按照合同是否履行和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
什么叫买卖事实履行合同?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
合同履行中什么叫抗辩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
-
什么叫中标后不履行合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7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