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规定与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7 01:50:17 291 人看过

公司收购是指公司通过股份、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对价,取得他公司股份、经营或财产,从而获取或可能获取对他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不过,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收购活动。与合并所不同的是,收购并不导致任何公司的消灭,只是为了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而获得对其实际控制权。

公司收购是指公司通过股份、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对价,取得他公司股份、经营或财产,从而获取或可能获取对他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不过,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收购活动。与合并所不同的是,收购并不导致任何公司的消灭,只是为了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而获得对其实际控制权。

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收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的除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是不被允许的。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进行收购、兼并或者出售资产时,应当采取合法方式,不得损害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者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营业时,公司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者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司收购是获取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一种行为,但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适用于此。收购并不导致公司消灭,而只是为了获取实际控制权。收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或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进行收购、兼并或出售资产时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

《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收购规制原则浅论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兼并的目的的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为全面规范上市公司收购的行为,各国纷纷制定有关法律对其加以调整,典型的有1968年英国的《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守则》(LondonCityCodeonTake-oversandmergers)和美国的《威廉姆斯法》(WilliamsAct)。纵观各国有关立法,尽管其形式各异,但其宗旨却基本一致,即主要通过对要约人与目标公司管理部门的规范,来保护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由这一宗旨衍生出如下基本的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制原则:确保目标公司股东待遇平等原则,信息公开原则,确保目标公司经营者忠于股东利益原则①等原则。我国《证券法》用专章对上市公司收购加以规制,虽顺应了世界潮流,但仍失简陋,缺乏可操作性。笔者拟从国际通
    2023-06-09
    444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
    任何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的部分,由分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此规定的限制。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这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
    2023-04-27
    285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与规则
    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具体内容有;(1)全体持有人规则。在公开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者必须向所有持有其要约所欲购买股份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2)按比例接纳规则。进行部分收购时,当目标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者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同意出卖股份的股东那里购买,而不论股东作出同意出卖其股份的意思表示的先后。(3)价格平等规则。目标公司股东在收购中平等地享有收购者向任何股东提出的最高价要约。如果收要约人在要约期间内提高收购价格,那么该价格也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受要约人,不论受要约人在此之前是否已经作出了承诺,也不论承诺额是否已经达到了收购要约人所支付的价格。2、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原则的具体内容有;(1)大额持股披露。大额持股披露是指股东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有报告并披露其股份增减状况和持股意图的义务,并且在持股达法定比例时,有强制收购的义务。(2)收
    2023-04-02
    17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
    一、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二、收购要约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3、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
    2023-04-24
    319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与合并
    上市公司收购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如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则为吸收合并,如果二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而合并各方解散则为新设合并。上市公司收购虽以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但也有可能导致公司合并。根据我国《证券法》第92条的规定,如果收购方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方式取得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并将该公司撤销的,则属于公司合并(吸收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另外,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①而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随时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因此,收购方如果想与目标公司合并,那么其可以在通过收购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后凭借其控股地位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促使合并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因此,上市公司收购常常是收购方在合并之前为促进合并的最终实现而采取
    2023-04-21
    316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
    上市公司收购
    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兼并是在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中,即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该办法同时又规定了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制控股式等四种兼并形式。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这条规定与前面的那条规定相比,虽然用词上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基本上一致。因此,我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的兼并实际上被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律人格,另一种是被兼并企业并不丧失法律人格,只不过投资主体发行了变更。兼
    2023-06-09
    170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形式与其他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司法》对公司的合并进行里明确的界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证券畅花扳拘殖饺帮邪爆矛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的方式。不久前刚刚通过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
    •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票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5
      原公司被收购后,原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到收购方。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01
      《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明确内容是,明确非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二是明确挂牌公司在全国股权转让系统转让的公开转让性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超过200人。三是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定原则规定,引导公司健全公司管理机制,强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自治。四是在信息披露上实行层层监管,区别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公司和股
    •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与种,具体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包括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等类别。
    • 新法律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2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被收购股权持有人出资时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2)以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 (3)以评估价格为转让价格。 (4)其他确定转让价格的方式。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议决定,法律上并未对转让价格的标准设定强制性规范。但是,法律规定,凡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应由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确认,并应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