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规定与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1:50:17 291 人看过

公司收购是指公司通过股份、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对价,取得他公司股份、经营或财产,从而获取或可能获取对他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不过,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收购活动。与合并所不同的是,收购并不导致任何公司的消灭,只是为了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而获得对其实际控制权。

公司收购是指公司通过股份、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对价,取得他公司股份、经营或财产,从而获取或可能获取对他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不过,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可以进行收购活动。与合并所不同的是,收购并不导致任何公司的消灭,只是为了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而获得对其实际控制权。

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资产或营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收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的除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是不被允许的。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进行收购、兼并或者出售资产时,应当采取合法方式,不得损害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者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者营业时,公司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者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司收购是获取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一种行为,但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适用于此。收购并不导致公司消灭,而只是为了获取实际控制权。收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或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进行收购、兼并或出售资产时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被收购公司、被兼并公司或被出售公司的合法权益。

《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关于收购上市公司法律有何规定?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
    2023-05-07
    29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持有比例限制规定
    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规定主要是针对收购的,具体而言达到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终止上市。即持股比例的规定主要针对于对股权收购的限制,即如果广大的中小股东对该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予以承诺,而使收购人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那么禁止上市。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以根据上述情况来进行认定。外资企业持股比例是怎么要求的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以上就是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
    2023-07-02
    120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停牌会有时间限制吗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停牌会有时间限制。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自发布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如果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上市公司收购之利具体来说,控制权市场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点:第一,事后效益,即公司控制权市场能够使公司从现行的经营不善的经理人员或控制股东的手中,流向善于管理的经理人员或新的控制股东的手中,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事先效益,仅仅因为存在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威胁,就可以起到对在位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从而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会在证券市场上由该公司股票的价格真实地反映出来。这样的话,如果公司的经营者不能使本公司的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则该公司的股价就不可能达到最大化,这种情况下的公司是一个有潜力的公司,但
    2023-08-02
    170人看过
  • 另一家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转化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与合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如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被吸收的公
    2023-07-06
    108人看过
  •  南京购房限制与规定
    南京市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已经停止向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或更多住房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主城区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也暂停出售住房,旨在调节房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否则无法购买住房。新的住房政策更好地满足了南京市住房需求,有助于进一步调节房价。在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这三个地区,政府已经停止向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或更多住房的房屋。该政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该居民家庭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
    2023-08-30
    155人看过
  • 对英美两国上市公司反收购规制的评价
    英美两国都是公司收购频繁发生的国家,但从上述两国法律对目标公司反收购行动的规来看,英国对目标公司的反收购措施所进行的限制比美国要严格许多,英国《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守则》将反收购的决定权赋予了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经营者面临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收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能采取任何反收购措施剥夺目标公司股东接受要约的机会。《守则》虽然对目标公司经营者在收购发生前的反收购行为没有予以规范,给目标公司经营者在收购发生前采取各种预防性与收购措施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空间,但目标公司经营者的预防性反收购措施依然受到英国公司法的许多限制,而且,由于机构投资者在英国公司中占据股权优势,而这些机构投资者要求其投资的公司股票流动性好,回报率高,大多不希望对公司收购设置过多的障碍,因而目标公司经营者对收购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一般来说者不会得到机构投资者的支持。这种公司股权结构上的特点的实践中也限制了目标公司经营者在法律上享有
    2023-06-09
    144人看过
  • 对上市公司收购文件中过度陈述的规制
    参与上市公司收购的各方,尤其是在几家竞购的情形下,要求各方全面适当地进行信息披露,这是英国城市法典关于“收购和合并”部分最突出和坚守的一个原则。该法典在总则的第5条和第6条,①规定所有的陈述文件根据法定的格式和内容以及相当的准确性来准备,以使其不误导投资者和资本市场。这样的陈述文件必须交给依法组成的仲裁庭来审查。在石油公司收购拉斯摩公司一案中,②仲裁庭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即拉斯摩公司的陈述包括了非常强烈的以至于可能是过度的陈述,但该部分陈述从内容上看是使人们能准确地获得其信息,而不是对人们进行错误的误导,对此如何适用总则第5和第6条。一般认为,就该法典的本意而言,总则第5条和第6条所提供的是原则性的规定,可以用它来类推出一些规则,但并没有具体规定信息披露应使用的语句和语气。争议的焦点是,拉斯摩公司对石油公司提出了措词强烈的异议,认为其两起收购事件的会计资料有诈,违反了英联邦的会计准则。石油公
    2023-06-09
    344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法规标准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投资者应当在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时,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在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投资者应当发出要约或协议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应包括收购人的名称、住所、被收购公司名称、收购目的、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等。在收购完成后,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4-08-16
    26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规定是怎么样的
    主要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6、适用:(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协议收购: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
    2023-02-17
    184人看过
  • 拟上市公司上市后能否被上市公司收购?
    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再上市。拟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再上市的,需要在收购活动结束三年后才能申报上市。上市狭义的意思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一、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什么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1、对象条件,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即公司发行的公司股票,由投资者持有,不包括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持有的股票和公司发行的股票;2、市场条件,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的帮助下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的,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或交易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和场外交易场所;3、规则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外国股票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2023-03-23
    440人看过
  • 申请豁免收购上市公司有哪些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增持股份:(I)收购人和转让人可以证明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且不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方提出的拯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三)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中国证监会予以接受;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豁免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收购人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给予豁免的决定;如果获得豁免,收单机构可以完成增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
    2023-05-07
    236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新规五大亮点
    全流通赋予市场更多的并购活力,并购活力因新制度而全面激发。今日亮相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流通时代的并购市场树立起了风向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培育活跃的控制权市场,使资本市场真正成为产业整合战略并购的有效平台。引入创新收购方式在全流通市场环境下,收购方式将呈多元化,除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对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收购流通股的举牌收购,新办法明确实行事后监管,同时还引入换股收购、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创新方式,为市场化的并购预留了空间。依据新办法,收购人可以证券作为支付手段收购上市公司,换股收购将成为可能。另外,新办法规定,对于收购人通过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超过30%,并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免于履行要约义务。此规定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购买资产,从而起到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2023-06-05
    28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有待完善
    上市公司收购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大热点,也是证券业关注的重点。在近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对《证券法》有关收购规则存在不同的理解和争议,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为推进上市公司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我们认为,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要明确协议收购条款的适用范围,即协议收购的股票是仅指上市交易的流通股或者非流通股,还是两者都包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上市公司不在证交所上市流通的股份的协议收购。二是对上市交易的流通股(包括A、B股)的协议收购。《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第89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同时,《证券法》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条款中对于协议收购的股权是指流
    2023-06-09
    30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证券法律制度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理念,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及随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各国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对通过收购行为逐渐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各种资产交易或产权性交易,都给予相当程度的谨慎。公司收购一旦演化为经济垄断,或者有可能消减市场竞争程度时,国家必然要借助行政手段予以干预和规范,从而形成了上市公司收购上的一系列特殊规则。该等特殊规则有两个层次的法律效果:(1)证券法的域内效力及规则。依照《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票5%以上的大股东,其持有公司股票每发生5%的增减,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继续购买本公司股票。(2)证券法之域外效力及规则。根据国外反垄断法规则,上市公司收购以及超过一定金额的购并行为,必须在获得国家专门机构审查后才得以实施。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反垄断审查问题,我国尚无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是旨在
    2023-03-0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与种,具体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包括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等类别。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停牌会有时间限制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3
      有时间限制,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承诺自发布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重组申请获无条件通过或未获通过的,财务顾问应当在重组委会议召开后2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
    • 新法律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2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被收购股权持有人出资时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2)以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 (3)以评估价格为转让价格。 (4)其他确定转让价格的方式。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议决定,法律上并未对转让价格的标准设定强制性规范。但是,法律规定,凡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应由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确认,并应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股权)
    • 市场上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上市规定怎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2
      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的处理办法:若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且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流程是否有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那么,收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