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费应该由哪方来承担责任
民间经济纠纷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经济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事经济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需要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1.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2.代理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4.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5.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6.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三、民事经济纠纷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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