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水污染防治法》对第三人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也有类似规定,即水污染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如果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者或第三人要求赔偿。
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害。全面完整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害=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事故影响损害污染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
本定义中的环境污染损害类别有:空气环境污染损害、水环境污染损害、声环境污染损害、光环境污染损害、土壤环境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污染鉴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污染土地皈侵权责任谁来承担?
461人看过
-
谁来承担出租屋环境污染责任?
494人看过
-
出租人出租物业污染环境责任谁来承担?
155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污染物制造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9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来了
427人看过
-
多人污染环境侵权的由谁承担责任
293人看过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
污染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第三人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问题,《水污染防治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说明,如果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既可以向污染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 (《民法
-
第三人事故造成的事故全责谁来承担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1、交通事故中一般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来对该事件负责。如果双方过错程度一样的,平等承担事故责任。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三条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大气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
-
环境污染责任中的第三人过错由谁的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就环境污染责任中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承担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这些规则既有合理之处,也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应当正确阐释《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的要旨,保障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依照该条规定,平衡被侵权人、污染者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确定第三人过错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侵权责任。
-
污染土地皈侵权责任谁来承担,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谁造成了土地的污染,那么谁就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中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