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8:14:55 193 人看过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的处理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施工合同是必须备案的。

一、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对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应如何认定
    在工程施工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属于协商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一、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签订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违约金责任的话,就应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或者违约金计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决定适用定金罚则责任的话,就应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订立相应的定金条款。二、装修工程延期怎么算违约金?装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三、工程垫资如何处理工程垫资属于有效法律行为。工程垫资是为了规避风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2023-02-15
    17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一、如何认定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认定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是认定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人。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好久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1-28
    172人看过
  • 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可否生效
    一、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可否生效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生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条款也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所以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建筑施工合同内容有什么建筑施工合同内容: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次应当包括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最后应
    2023-06-07
    267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建筑施工中农民工劳动关系关系的认定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劳动关系的主体对象有什么?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
    2023-03-31
    26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怎么取得工程款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取得工程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5-16
    247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如何注销
    建筑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不需要取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一、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
    2023-03-22
    270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正确区分施工合同和建设合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意见的通知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都是无效的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结算和清理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合同解除是否适用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仍然适用违约金。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还适用吗?合同解除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违约责任条款还适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合同
    2023-03-13
    463人看过
  • 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
    一、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1.建筑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2.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
    2023-10-30
    6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工程施工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
    2023-02-17
    42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无合同如何起诉
    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有欠条起诉欠款诉状怎么写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且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
    2023-03-30
    4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按缔约过失处理。(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按下列原则处理:第一,立即停止履行。第二,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对此应当区分三种情况:一是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弥补质量缺陷,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已经完成部分工程应该拆除,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返还。二是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合格或者能够以较小的代价弥补工程质量缺陷的,应该折价补偿。三是建设工程严重违反规划,或未取得项目审批合法手续,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均应该拆除所建工程和返还
    2023-02-09
    307人看过
  • 怎样认定建筑施工合同已经履行
    一、怎样认定建筑施工合同已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中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或动机,建筑工程发包方与中标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发包人又指令或许可中标人进场施工,中标人也按照发包人的指令或许可实际进行了工程施工,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即施工义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认定双方的施工合同已经成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故这种情况形成的合同也是
    2023-05-03
    255人看过
  • 2024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法律怎么规定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法律怎么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施工人承担;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施工人的工程款。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施工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施工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
    2023-11-27
    36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7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但发包单位验收合格的,承包单位可以请求发包单位支付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单位可以拒绝支付价款;如果不合格但可修复的,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 如何解决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施工人如何主张利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30
      简要回复:1、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以按施工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规定; 2、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调整才差; 3、无权要求支付利息,理由是: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可以比照有效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既然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要求支付利息就无依据; 4、调价申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人员如何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 2、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等。
    • 如何处理无效建筑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建筑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 一是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二是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