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可否确认实际履行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08:32:54 196 人看过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口头合同能否撤销

口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三款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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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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