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罚没款和罚款是一样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8:42:44 108 人看过

行政执法罚没款和罚款不是一样的,罚没款只是罚款的一部分,罚是处罚后不单缴纳罚款,还有将非法所得没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贩毒、卖淫、嫖宿、赌博等社会丑陋行为的罚没款,属于国家罚没收入,应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

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一、未婚先孕会不会罚款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二、国家对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该法第45条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卫计委1月份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表态时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完毕的不予退回,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我国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的收入都是由民事主体纳税,或者是在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缴纳的罚款,有很少的一部分是来自于罚没款。故而对于那些由于犯罪但是不愿意支付相应的罚金的,一旦被发现,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罚款与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收入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如海关没收当事人走私所得的钱财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方式。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罚款是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剥夺;而没收违法所得则是对当事人非法占有的财产的剥夺。罚款与刑罚中罚金的区别是: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牟取非法利益的罪犯。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其适用远远超出非法牟取利益的范围,对许多并无谋利目的的违法者也同样适用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是指行政机关将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委托给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后所得的款项。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行政处罚不属案底。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
    2023-07-13
    321人看过
  • 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在行政处罚中的角色
    行政罚款是由于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行政处罚应该如何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
    2023-07-03
    193人看过
  • 法院赔偿款是行政性罚款吗
    法院的赔偿款是属于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或者行政赔偿,而不属于行政性的罚款,赔偿和罚款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
    2023-04-17
    41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
    不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以列举式和授权式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以列举式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仅仅影响其声誉的处罚。警告只具有精神惩戒作用,一般对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这种处罚。警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指明行为人的违法错误,并具有令其改正、纠正违法的性质,具有国家强制性。2、罚款。即要求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罚款是一种财产罚,通过减少当事人财产的方式
    2023-06-23
    286人看过
  • 行政罚款的执行措施:法院的参与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罚款200有案底吗一、行政罚款200有案底吗1、行政罚款200一般不会有案底。不会有案底。电动车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不会记录进入档案的,因此不会留有案底。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处罚不会记录案底,法条中规定该处罚为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
    2023-07-12
    30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多少钱的罚款现场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一、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
    2023-03-31
    64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在三天内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一、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
    2023-03-20
    394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交罚款延期多久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而延期多长时间由申请人提出,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一、行政处罚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2023-03-30
    36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及法律条款
    行政处罚是由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针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做出的处罚。行政处罚是具有强制效力的。我们常见到的治安管理处罚就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行政处罚是夫妻债务吗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的罚款强制执行时,罚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违法人员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
    2023-07-07
    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能否自行收缴罚款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当场收缴罚款的,可以自行收缴罚款。2、自行收缴的罚款,要在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六十九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
    2023-04-03
    348人看过
  • 行政罚款强制执行庭外和解是否可以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是推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是实施行政强制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执行为辅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只有加处罚,有条件地将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抵缴罚款,个别规章规定对拒绝、拒绝行政监督行为实施处罚等少量的措施。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
    2023-02-17
    237人看过
  • 加处罚款与行政处罚能否一并强制执行
    在一般情况下,加处罚款与行政处罚能一并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中一并明确了作出加处罚款的条件及其计算标准的,就加处罚款部分而言,实际上是作出了一个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若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即视为条件成就,加处罚款的内容即自动生效,此时当事人就应当知道行政机关对其作出了一个加处罚款的决定,罚款数额也可依据处罚决定中确定的标准自己计算,无需行政机关另行告知。因此,当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加处罚款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加处罚款的申请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加处罚款的决定必须依法作出并送达给当事人。加处罚款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又是一个建立在前处罚决定之上的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加处罚款决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依法履
    2023-06-13
    154人看过
  •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与罚款定义的区别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他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罚金与罚款法律概念的不同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
    2023-04-29
    83人看过
  • 酒驾后罚款是行政处罚吗
    是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是有哪些去除行政处罚的种类之后的处罚规定,都将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如何处罚行政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2023-06-20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法院罚款和罚金的正确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0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下一步就是如何执行。那么,罚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若因遭遇不可抗拒的灾难缴纳确有困难,可酌情减少或免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如何执行罚款实际上有以下方法:1。 限期一次缴纳。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罚款金额不大或金额大,但支付并不困
    • 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和罚款收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两个不是同一概念哦,前者是以违法违章者为依据;后者是收取费用为前提。
    • 涉毒违法人员行政处罚按警告和罚款一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对涉毒违法人员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是对的。
    • 行政罚款和行政罚金是哪些,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罚
    • 行政罚款折抵罚金是否可以这样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行政罚款折抵罚金不可以这样执行,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予以惩戒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而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制裁方法。这两种制裁方式不能相互替代。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