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利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01:21 252 人看过

农村妇女在财产权利上,由于数千年夫权父权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婚前依附于父母兄长,婚后依附于丈夫公婆,常常没有独立财产权,导致其财产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分析原因大致有:

1)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国家关于农村的土地在有些农村由于没有机动地,农村土地惯常做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如离婚妇女土地承包权常常依附于公婆家,离婚后该土地承包权常常不能带走,离婚后生活的地方往往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在离婚后到未重新分得土地期间,就丧失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料之一土地。

2)农村妇女的婚前财产权,应该包括农村妇女在婚前与父母兄长共同创造的家庭财产中应该享有的份额,而不仅仅指婚前嫁妆,如现实中,尤其是结婚时间短的部分离婚妇女离婚后,回到娘家,居然被娘家兄嫂嫌弃,甚至不给其居住。

3)农村妇女的家庭财产地位问题。由于农村中传统夫权意识的影响,国家的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和宅基地权益的保护比较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进行土地承包,但农村妇女出嫁或者离婚也几乎不可能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独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村妇女出嫁或者离婚后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权期间的土地承包权实现很困难。而且农村多种经济形式的登记业主绝大多数是男性,实际掌握经济管理支配权也是男性,所以当权利利益出现冲突和分歧的时候,例如有当事人为离婚多得而转移财产等,农村妇女对自己的权益维护问题往往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
    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农村妇女在承包土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男女的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妇女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也不享有太多的财产权。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男女平等的社会制度。宪法中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财产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一些农村中仍然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
    2023-02-15
    1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
    一、承包费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郊区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承包合同双方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郊区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土地承包费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个人或者生产经营组织,承包或者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除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等义务外,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费用。(三)土地承包费数额应当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和土地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实行土地承包到户的,土地承包费即为村提留、乡统筹费,列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专业承包的农户,其土地承包费数额,既包括本承包户应当负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也包括超出平均规模以外的承包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农业企业,要保证集体的收益。可以采取
    2023-04-02
    43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注意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注意问题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2、无法复垦的承包地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3、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4、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调整的形式进行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5、子女分户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
    2023-06-05
    223人看过
  • 昂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不容侵害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益涉法问题、征地补偿款分配矛盾比较突出,其中部分地区农村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利益受损严重,亟待通过立法、加强执法给予纠正。3月7日上午,昂毛——作为青海省惟一的一名全国政协女委员,在参加联组讨论会的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这番话。昂毛委员介绍说,近年来,全国妇联系统受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相关经济权益受损害的信访案件比较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没有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配土地。二是部分妇女由于婚嫁失去土地,离婚和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更加难以得到保障。三是部分妇女无权平等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生活缺乏保障。四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遇到阻力。昂毛委员说,《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则第六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四条都特别强调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问题。但据地方法院、农业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的调查显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明、纠纷解决途径不畅通是这一问题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障?
    四川省农村妇女已占农业生产力的65%以上,怎样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自身发展?1月26日,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巡视员李XX提交提案,建议在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将妇女的名字写在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确保其证上有名,名下有权。调查:出嫁后土地权益受侵害在两会召开前,李XX和相关人员前往眉山、成都、绵阳等地进行调研。从调查情况看,我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难。调研显示,41.9%的女性出嫁后其土地仍可由娘家父母使用,由自己使用的比例占到17.7%,也有35.1%的由娘家的村集体收回。而46.5%的女性嫁进婆家不能分得土地。此外,很大部分丧偶妇女可以继承丈夫的土地,但仍有29.1%的比例要归还给村集体。有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被扫地出门,变成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钱无一分。李XX说,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共有人明确到人的工作,必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土地利益矛盾
    2023-06-06
    3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征用之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如何保护
    某县胜利乡一村民问:我1991年嫁给河南一男子,婚后户口并没有迁到男方家乡,而仍然留在本村。但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强行收回了我的承包地重新发包。我多次找村里、乡里要求给地,但均遭拒绝,导致我和孩子的土地一直没有着落。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33条分别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30条也分别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
    2023-06-06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妇女如何解决承包土地经营权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国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个大正方针是不能随便破坏的,特殊情况可以适用法律原则、精神来弥补这个政策的不足..。
    • 农村土地承包如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妇女嫁入男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则出嫁妇女的承包土地应予以保留。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要处理好离婚或丧
    • 农村妇女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1)妇女在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3)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发包方有法律规定的剥夺、侵害
    • 农村妇女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1)妇女在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3)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发包方有法律规定的剥夺、侵害妇女
    • 关于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5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获取和退出机制,解决婚嫁妇女承包土地“两头落空”的情况;二、规定将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代表进行登记,落实妇女在土地流转、抵押融资中的决策权和收益权;三、落实农村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修订村规民约中不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规定;四、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内部分割制,保障妇女个体的土地权利不受婚姻关系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