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单独二胎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8:32:36 71 人看过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汕尾市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关于独生子女认定,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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