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在原告方区域还是被告方区域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07:47:06 235 人看过

一、起诉是在原告方区域还是被告方区域法院

起诉是在原告方区域还是被告方区域法院需要根据案件来确定的,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在原告居住地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诉讼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诉讼管辖的原则有: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

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7.管辖恒定原则

三、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1.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离婚是不是原告去被告的所在地区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被告在哪住就去哪的基层法院起诉。但在下列情形中,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3、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的;4、被告被注销户籍的;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以上6种情况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洛阳起诉的管辖选择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
    2023-03-09
    469人看过
  • 民事纠纷在原告法院还是被告法院
    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也要看具体案子。按照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纠纷必须到法院吗出现了民事纠纷并不要求大家到法院提起诉讼。有以下解决方式:(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四)诉讼,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2023-07-31
    199人看过
  • 起诉离婚在被告方法院起诉吗
    一、起诉离婚在被告方法院起诉吗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二、起诉离婚流程第一步:到法院立案,立案准备的材料是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这是必须有的材料。关于证明这个法院有管辖权的材料,要根据对方户口,经常居住地等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他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在立案时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第二步,等待法院通知开庭,通常从立案到开庭在一个半月左右,由于各地区法院案件数量不同,这个时间可长可短。第三步,开庭。开庭以后通常不会当时出结果,一般要等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长也是由法官自行掌握。但从立案到出判决,通常在三个月左右,复杂的案件,法律规定的6个月
    2023-06-16
    277人看过
  • 起诉开庭在被告处还是原告处
    一、起诉开庭在被告处还是原告处起诉开庭在被告处还是原告处要看具体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起诉有什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
    2023-09-01
    443人看过
  • 原告是起诉方吗
    合同无效
    原告。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民事诉讼中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证据不足驳回诉请能不能再起诉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
    2023-06-19
    235人看过
  • 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什么意思
    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债权转让纠纷法院怎么审理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股东
    2023-03-22
    36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在原告地起诉还是被告地起诉
    我国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分为以下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原告所在地起诉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或者借条、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说,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协议中可以约定哪些管辖法院协议中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一、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
    2023-03-27
    221人看过
  • 起诉开庭是在原告地还是被告地开庭
    一、起诉开庭是在原告地还是被告地开庭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纠纷的则起诉是由发生地的法院进行受理,也就是说事情发生在哪里,就去当地法院起诉。3.如果是合同纠纷,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二、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民事诉讼要符合以下条件:1.起诉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起诉状怎么写民事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4项内容:1.原告
    2023-09-21
    453人看过
  • 公共区域是指哪些地方
    公共区域是指公众共有共享的活动区域,可分为室外公共区域与室内公共区域两部分。室外部分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室内部分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民宿等。公共区域可包括的类别如下:1、商场的公共区域分为室外公共区域与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又称之为外围,它包括外墙、花园、前后门广场及停车场等。室内公共区域又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区域是指专为客人活动而设计的场所;后台区域即为商场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区域;2、酒店的公共区域指酒店内公众共同享有的活动区域。公共区域的范围划分为室内公共区域与室外公共区域。室外公共区域是指酒店外围区域,它包括酒店外墙、花园、前后大门等。室内公共区域又划分为前台区域和后台区域两部分;3、室内公共区域的前台部分通常指专供宾客活动的场所。室内公共区域后台部分通常指为酒店员工设计的活动区域。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是指一限定范围内
    2023-08-12
    111人看过
  •  被告反诉原告,法院处理方式如何?
    该短文解释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解决方式。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而行政诉讼则无法进行。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的裁定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销的裁定,再次审理案件。而对于当事人要求同一诉讼再次起诉的情况,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且在六个月内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将不予受理。民事和行政存在一定的差异。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而行政诉讼则无法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几个问题解释第36条人民法院允许原告撤销诉讼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批准撤销的裁定确实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销的裁定,再次审理案件。最高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44、当事人撤销诉讼或人民法院撤销诉讼后,当事人要
    2024-01-22
    491人看过
  • 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方吗
    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的。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法院会将撤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的。送达的形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敲诈勒索罪原告撤诉可以吗不可以。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属于公诉案件,而我国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不可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
    2023-07-21
    223人看过
  • 住所地法院:原告起诉被告
    可以。以下几类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驳回原告起诉对被告意味什么被驳回起诉说明了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相关规定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驳回当然是可以,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其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2、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
    2023-07-05
    419人看过
  • 被告方上诉原告方还交上诉费吗
    被告方上诉原告方不交上诉费,被告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因为实际上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来的,所以对被告来说的话是不能够提出诉讼主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为二审程序针对的是一审判决,如果对你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二审终审后,将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因此,上诉时如果你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你另行起诉。相关知识:上诉的法律条件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2023-03-16
    125人看过
  • 跨区域可否起诉?
    跨省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国家规定外地人在异地法院是否可以起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当事人所说的异地,可以在异地起诉;否则,不可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跨省起诉坏账吗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经济纠纷是由合同产生的,应该在合同的履行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
    2023-07-10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