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行为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32:32 200 人看过

非法拘禁罪认定所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构成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

2、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3、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想象竞合。

一、非法拘禁行为和非法拘禁罪有哪些区别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非法拘禁罪。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1、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二、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1、是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单一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则是复杂客体,包含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他人的财产权益。

2、是行为目的不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仅仅是为了追索自己的债务而使被害人遭受监禁之苦,在其主观上并无获取他人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的企图或要求;绑架罪则通过对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进行胁迫,意在勒索他人财物或将其他不法利益占为己有。

三是在主观上二者也不尽相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索取债务为目的;绑架罪则是直接故意并具有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怎么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因为索要自已的财物,故谈不上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满足行为人的政治目的、恐怖活动目的、泄愤报复、逃避追捕、要挟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释放其亲友、犯罪同伙等,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劫持控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只是其勒索财物这一犯罪目的的手段行为;而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则是非法拘禁罪的主要甚至全部行为内容。在犯罪方法上,绑架罪常常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非法拘禁罪常常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等行为。

4、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不同。对于绑架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对于非法拘禁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事实上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而犯罪为勒索财物,凭空捏造被害人欠其债务,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那笔财物,则应定绑架罪。由此,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件中,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人与被害人有债务关系,才能定性为非法拘禁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罪行认定-----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罪行认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行贿罪的罪行认定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
    2023-08-17
    374人看过
  •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什么问题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一、私人企业公款挪用怎么量刑私人企业公款挪用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挪用的具体金额进行确定。分别是:(1)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3)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023-03-06
    269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的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因果关系在结果责任时期,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纳入学术研究的范围。19世纪末,德国刑法学界对结果责任主义的刑法观提出挑战的呼声越来越高,表现在结果加重犯方面则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要求基本罪行与加重结果之间必须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以排除条件因果关系。但笔者所收集的资料中没有相关的原因阐释。国内学者的成果中也有许多关于结果加重犯因果关系的主张。(二)主观罪过1、非法拘禁行为人对死亡结果必须具有过失近代刑法奉行责任主义,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该原理也得到我国《刑法》相关条文的肯定。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必须有责,即对犯罪结果具有罪过,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理论界对加重结果的罪过形式有不同的理解,分歧的关键在于是否承认对加重结果故意的结果加重犯,因此分为两派:过失说和兼含故意说。肯定故意这种罪过形式的主要理由在于我国刑法中有这种结果加重犯的现实存在,比如
    2023-02-27
    434人看过
  • 怎么认定累犯、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怎么认定累犯1、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此外,这里的“赦免”指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2、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的累犯,即指原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
    2023-04-07
    289人看过
  • 勒索钱财的非法拘禁定罪问题
    非法拘禁后勒索钱财的抢劫罪。在这种犯罪行为中,拘禁只是一种手段,向其索取财产是目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当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有牵连关系时,一般应从重处罚,而在犯罪行为中,非法拘禁罪的定性明显较轻,因此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而行为人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没有利用被拘禁人的人身安全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因此被拘禁抢劫中的被拘禁人不是人质,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非法拘禁怎么判刑非法拘禁处罚标准:1、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殴打或者侮辱的,从重处罚;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会导致残疾或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
    2023-07-04
    415人看过
  • 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违反国家规定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前提条件。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保护方面的各项规定。如国家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奖金、补贴发放,在形式和数额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如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规定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十万元以上即构成本罪。一、对单位行贿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向非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给予财物的,不能构成对单位行贿罪。2、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2023-03-08
    11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
    •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认定非法行医罪需要注意什么, 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 犯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
    • 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非法拘禁应注意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针对非法拘禁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当公民遭到非法拘禁的时候,被侵害人是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哪些行为会被判定为 非法拘禁罪 ?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6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