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可否主张退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8:51:23 188 人看过

一、承揽合同可否主张退货

承揽合同是可以主张退货,解除合同关系的。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只要承揽人存在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事项时,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

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三、签订承揽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

(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拒绝收货是否可要求付款
    一、承揽合同拒绝收货是否可要求付款承揽人完成工作,交付给承揽人后,承揽人无故拒绝收货的,定作人可以主张报酬。定作人拒绝付款的,承揽人有权留置工作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义务(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6)定
    2023-06-17
    15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可不可以主张利息
    一、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可不可以主张利息《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是可以主张利息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的内容有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承揽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民法典中仅凭欠条可不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不能。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或盖章时成立,仅凭欠条是不能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欠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
    2024-01-18
    64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吗合同可否包括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需要验收后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承揽合同是有偿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安装合同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设备安装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五
    2023-07-29
    226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订金能否退
    订金可以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如果是定金,则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承揽合同能否主张逾期利息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
    2023-08-02
    491人看过
  • 可否事后签承揽合同
    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承揽合同的效力1、承揽人的主要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3)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正当使
    2023-03-24
    194人看过
  • 民法典装卸货物是否是承揽合同
    一、民法典装卸货物是否是承揽合同民法典装卸货物不一定是承揽合同,涉及装卸货物的有买卖合同、承运合同等。《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六百零三条【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二、承揽合同的承包人有什么义务承揽合同的承包人有保管义务和保密义务。《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
    2023-06-19
    432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承揽合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承揽合同是不享有优先受偿的,一般对担保财产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
    2023-06-17
    180人看过
  • 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一、签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吗承揽合同雇主责任免除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
    2023-06-17
    27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柜台、货架)
    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2023-06-04
    216人看过
  • 叫货车司机拉货是承揽合同吗
    叫货车司机拉货不是承揽合同,属于运输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一、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二、承揽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
    2023-02-21
    192人看过
  • 货物合同纠纷能否主张差价损失
    一、货物合同纠纷能否主张差价损失货物合同纠纷可以主张差价损失。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按照合同约定转移所有权于买方,自买方接手货物后,可以将货物用于出售,因此买房需要承担货物价格下跌的风险,也享受货物价格上涨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货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货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4-21
    258人看过
  • 退货保险不理赔能否主张利息
    若保险公司拒绝进行赔付,在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之际,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自行支付相应的利息。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实现,则需根据法官的裁决结果来定夺。一般而言,仅在保险公司原本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是投保方并无严重的投保失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只赔付部分金额,或始终不肯进行赔付的情形,投保人才有可能委托法律顾问发起诉讼并提出利息诉求。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决定是合理的,即被保险人所遭遇的风险并不符合相关条款规定的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给予任何利息,甚至已经缴纳的保费也无法予以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履行中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支付。保险人拒不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支付保险金,还有权请求支付利息。
    2024-05-17
    95人看过
  • 承揽合同可否行使留置权
    承揽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什么是承揽合同中的留置权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该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鉴定、印刷、测绘等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承揽人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有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义务。承揽人还负担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将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并移交定作物的义务。对于定作人而言,定作人应
    2023-08-02
    467人看过
  • 次承租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一、次承租人能否主张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权主张解除合同的。1.根据法律规定,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时,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2.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其同意转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出租人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主张。这意味着,在六个月内,次承租人可以基于其与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继续履行其租赁义务。二、出租人解约权利基础出租人解约的权利基础主要来源于租赁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基础。1.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时,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包括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返还租赁物等。2.当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
    2024-02-29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能否变更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自行变更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能不能变更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变更合同,其有变更权。所谓定作人的合同变更权,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定作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变更承揽合同内容的权利。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通常可以变更承揽合同关于承揽工作要求的约定,其根源在于: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求完成一定工作最终向定作人交付一定工作成果的合同,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得到承揽人的劳动过程,而在
    •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承包合同可以主张是否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建设工程合同合法有效情形下,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付款利息,如果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能否适用合同约定,同时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我认为关键分析迟延履行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性质及其相互关系。
    • 承揽合同的订金能否退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订金可以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如果是定金,则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