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1999年5月21日国税函[1999]329号税款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及报批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除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所指的减征项目外,其他减免税项目,由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即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经批准减征的情形是指: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符合上述减征情形的,纳税人应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报送有关规定的资料,经税务机关规定的报批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及减免税报告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减免税幅度及期限等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情况属实,引用文件依据准确,减免税额计算符合逻辑。减免税报告表,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表格,如实地按填表要求填写,按时报送。要求字迹清楚、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并符合逻辑关系、印章齐全。(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规定的资料1.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书和能证明其个人收入情况的有关证明等。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减免个人所得税:参加财产保险的,应出具保险公司赔偿的凭证;不参加保险的,应出具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资料等。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纳税人应根据税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机关规定的有关资料。
-
中国税收优惠方案及其应用
377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惠及一般纳税人?
154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
183人看过
-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个人所得税纳
433人看过
-
铂金及其制品税收优惠政策
135人看过
-
公司退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303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
计算机软件企业所得税及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1)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软件生产企业实
-
关于房产税(商品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为鼓励个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个人所得税征、免税政策:一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税。三是除上述情形外的,纳税人就应将出售房产的收入额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余额(
-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是否优惠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1.如果您的A房子是满五年唯一的住房,就先出售A,可以免营业税和个税。2.如果您先买了B,只要经过网签,那您的房子就不是唯一住房了,就是二套,需要多交纳20%差额个税。买家要多掏钱的。这样房子就不能及时卖掉。可能等您卖掉的时候,您想买的房子就被别人买了。3.您卖掉A,过完户后,您名下就没有房子了,这样您再买的话算是首套,您可以享受贷款的优惠。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可以为30%。4.先买后卖的话算
-
舟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有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6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
-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可享税收优惠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7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