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中的期限怎么回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8:21:00 321 人看过

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其他。

一、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工伤鉴定流程也是需要提交申请,上交相关材料,然后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作出审核,最后作出工伤鉴定结论。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怎样分辨工伤定损的时间和伤残鉴定的结果?

工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工伤几个月后可以鉴定定位

工伤后一般三个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未作具体期限要求。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法医鉴定跟工伤鉴定是两回事吗
    一、法医鉴定跟工伤鉴定是两回事吗法医鉴定与工伤鉴定在性质和应用领域上确实存在明显的区别。1.法医鉴定通常涉及的是对死亡、伤害等事件进行法医学的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原因、过程等,其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死因分析等。2.而工伤鉴定则更专注于确定工伤事故中的伤害程度、伤残等级以及与劳动能力的关系,适用于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3.在实际操作中,法医鉴定和工伤鉴定虽然都由专业人员进行,但它们的鉴定标准和流程有所不同。(1)法医鉴定往往依据法医学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件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2)工伤鉴定则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对工伤事故中的伤害进行评定。因此,虽然法医鉴定和工伤鉴定在目的上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是两个相互独立且各有侧重的领域。二、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机构区别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在机构设置上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2024-07-27
    107人看过
  • 工伤鉴定期间回家有工资吗
    一、工伤鉴定期间回家有工资吗工伤住院期间和出院休养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均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没有其它的补助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鉴定的流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
    2023-06-07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鉴定期限解析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的具体规定包括:(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3)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司法鉴定日期过了怎么办,司法鉴定的期限是怎样的司法鉴定日期过了怎么办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
    2023-07-06
    291人看过
  • 工伤鉴定过期限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规定
    一、工伤鉴定过期限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伤鉴定的时间内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应该怎么处理劳动者在
    2024-01-14
    2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鉴定伤情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伤情的鉴定期限一般为30日,如情况复杂的最长可延长至60日。一、一般伤人事故交警能扣车多久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二、交通事故引发的需要多久才能提车?交通事故能提车的时间: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以提车。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扣车多久一般交通事故,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认定好责任后5日内就可以提车。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023-04-02
    189人看过
  • 工伤鉴定期限已过可否做鉴定
    发生工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一般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出现伤残的,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
    2023-02-23
    247人看过
  • 伤残鉴定后工伤有期限吗
    工伤后申报伤残鉴定是有期限的。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单位超过时间不去申请的,则劳动者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单位不给申报工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如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2023-06-27
    70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
    2023-03-27
    284人看过
  • 事后怎么工伤鉴定
    法律综合知识
    发生工伤事故后,按以下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1、用人单位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2、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并且什么通知用人单位;5、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6、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7、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9、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
    2024-01-21
    248人看过
  • 伤残鉴定交通事故期限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伤残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项规定是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选择。如果说委托人对该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急用,约定了比30个工作日少的时间,鉴定机构也答应,这当然也是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此外,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提供鉴定材料是委托人理所应当办的事情,但是,鉴定机构不能严格规定委托人在准确的时间内提供,全靠委托人自己的自觉性。如果把委托人提供鉴定材料的时间也计算在鉴定时间里面的话,要是委托人外出耽搁了提供鉴定材料的时间,那么本来就需要比较长时间进行鉴定的时间就更缩短了,很可
    2023-02-28
    460人看过
  • 工伤鉴定过期限如何办?
    一、工伤鉴定过期限如何办?如果工伤鉴定过期限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2024-01-27
    13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期限怎么计算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医疗待遇申报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地出工伤事故哪个部门处理工地出工伤事故,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2023-06-26
    233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中的职业病鉴定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职业病应及早做好防治措施,但是如果不幸患上了职业病,应如何得到保障?本文提供相关职业病鉴定程序内容。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023-06-10
    84人看过
  • 武汉的工伤鉴定中心怎么找?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武汉工伤鉴定为九级怎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武汉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武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2个月。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2023-07-0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定义工伤的定义工伤鉴定是怎么回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2、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 职业中毒工伤鉴定应该是怎么回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职业中毒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在工伤鉴定中,超过工伤鉴定期限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2】工伤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
    • 下班回家自己摔伤了是否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6
      下班回家自己摔伤了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否适用中止中断的态度,工伤鉴定期限有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1、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期限是否适用中止中断看法不一,有超一年申请不受理经诉讼后胜诉的情况。 2、因为工伤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申请工伤认定就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作了申请,或者已经按照规定申请了延期,工伤职工快到一年的时候如果不申请,单位就不告诉你,眼看你过期。如果期限将至工伤职工提出申请,单位又出面说早申请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