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辩护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35:14 154 人看过

一、破坏选举罪辩护词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某某某

年月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未成年犯罪辩护词】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词(精选)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受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我受广东通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邹贵强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邹贵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1,2006年10月3日,是高新星、赖志锋(均在逃)他们准备好铁撬、大剪钳子、介刀等工具,实施撬门和剪电缆线的,被告仅仅是在外面望风。显然,在这次毁坏财物中,被告人邹贵强没有直接参与毁坏财物,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望风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基站被盗后并没有造成信号中断。2,在这起犯罪中,被告人邹贵强处于次要地位。2006年10月3日毁坏财物中,犯意是高新星、赖志锋引起,也是他们直接组织策划并亲自实施毁坏财物的。在整个过程中,被告人邹贵强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所以,被告人邹贵强在这起犯罪活动中作用是次要的,情节较
    2023-06-11
    290人看过
  • 应该怎么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相比,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行为主体都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选举的范围不同。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但在具体的侵害对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破坏选举罪所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具体是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
    2023-03-15
    459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
    2023-03-27
    494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吗?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可以依公民的个人意志而决定是否放弃,他人无权干涉。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指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权利,其他任何选举活动中均不是这里所讲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
    2023-03-24
    308人看过
  • 破坏选举是罪,那么,控制选举是什么
    不到30岁的白某,在2009年的乡人大选举中,一鸣惊人当选为乡人大主席。但经过警方侦查,白某在参选乡人大主席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贿选行为,目前他与另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2009年10月29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召开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选举结果一出,令与会者大跌眼镜,乡人大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仅获得赞成票15票,没有候选资格的潜经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白某半路杀出,获得26票赞成,成功当选。11月下旬,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草坪回族乡党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这次选举中白某有拉票、贿选等行为。区委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证实白某等人通过贿赂参加投票的乡人大代表,达到了自己当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的目的,涉嫌破坏选举罪。随后,雁山警方及时介入了该案件。2009年12月,白某被警方控制,经过民警细致缜密的审讯,白某将实情全盘托出。白某交代,为了顺
    2023-06-06
    490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刑法释义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1
    191人看过
  • 破坏森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破坏森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破坏森林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二、内容与格式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
    2023-06-03
    333人看过
  • 辩护词(非法经营罪精选)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经被告人的同意,我依法为被告人谢某隆提供辩护,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公诉人以下指控不准确(一)林某智(另处)及被告人谢某隆在本市等先后成立了A公司、B公司及C公司谢某隆在公司只不过是一个打工人员,绝不能与林某智并列,三个公司都只有林某智这么一个老板,公诉人的这种指控容易误导合议庭。(二)被告人谢某隆又帮助林某智筹建了C公司根据相关证据显示,C公司主要是B公司原会计张俊及其配偶候武静帮助林某智筹建而成立的,至于被告人谢某隆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请合议庭明查。另外,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C公司非法经营一案中,作为公司的主要筹备者,而且也是C公司的会计,要谈非法经营的犯罪故意,除了林某智,似乎只有连某静可以与其相提并论,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却没有将此人引入司法程序,似乎有失
    2023-04-22
    116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的侦查机关
    管辖权在检察院,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知识】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2023-06-03
    464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上述违法行为,每一种都可以是犯罪行为。因此,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
    2023-08-01
    183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的处罚规定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可以是有选举权的中国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中国公民。犯该罪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
    2023-06-30
    420人看过
  • 处理破坏选举罪的方式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选举罪的认定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2、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3、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4、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5、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6、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7-03
    296人看过
  • 破坏村长选举是什么罪
    如果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有明显的故意违法行为,干扰和破坏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经公安部门认定后,确属违法行为的,就构成了破坏选举罪。法律规定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2023-06-02
    68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以下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一、村委会选举舞弊量刑没有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该法只规定,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当选资格无效”,并没有规定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上述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仍然找不到依据。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
    2023-03-10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破坏选举罪量刑起点?哪些是破坏选举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二)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
    • 破坏选举案无罪辩护的内容包括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2) 破坏选举罪的辩护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的主观要件 破坏选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出于给自己或自己亲友争取选票,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满的候选人当选,也有
    • 如何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
      1、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如扰乱会场造成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等。 2、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辩护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7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贪财图利、报复泄愤、嫁祸于人等。无论出自何种个人动机,均不影响定罪。那么,要想了解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辩护词该怎么写,首先要了解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条件以及主体条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