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纳由谁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0:39:03 250 人看过

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纳由谁进行?

由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缴纳,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

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

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动;

其三,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全日制劳动,尽管少见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最关键的是法律并未禁止,因为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不超过8小时,因此有只工作5个小时的也叫全日制劳动,这样也就在客观上提供了存在的可能;

其四,劳动者只从事一份全日制劳动,但由于其他因素还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如招用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带岗人员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评价如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劳动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并不能仅仅以双重劳动关系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再次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因此,法律允许双重劳动关系存在,只是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影响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已。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存在多分工作,并影响正常的工作的,单位是可以直接将劳动者进行辞退的,还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是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随便辞职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双重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政策是什么?
    一、双重劳动关系工伤的赔偿责任目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非常普遍,包括兼职、停薪留职、离岗挂编等。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采取下岗分流等方式,使大量劳动者在保持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这些劳动者也具有双重身份。有观点认为这些情况构成双重劳动关系,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一般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其主要理由在于:劳动关系是具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特殊法律关系,一旦形成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许多方面对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而言具有唯一性,如劳动者只能有一个社会保险账户,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只能有一份档案并由一个部门保管。因此,双重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也不为法院所认可,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原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与实际工作的单位形成的只能
    2023-04-29
    352人看过
  • 专家:劳动关系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协议无效
    近日,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王某和李某诉清镇市某公司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然而,该公司以双方已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为由进行辩解。对此,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裁定,双方签订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约定无效。被诉企业应为王某和李某缴纳社会保险,并补齐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欠缴的社会保险。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杨柱介绍,在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劳动者诉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案件比重较大。其中因双方当事人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事后又诉用人单位不缴纳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对此,杨院长提醒,一些市民认为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或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而事实上此类约定是无效协议。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不管双方如何协约,都应遵守国家
    2023-06-09
    188人看过
  • 建双重劳动关系也只享一份社保
    王某是某幼儿园教师。去年,他受聘到一家培训机构从事兼职,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后来,王某以培训机构不为其交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培训机构认为其与王某是雇佣关系,没有为王某交纳社保的义务。法律人士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后者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因此,即使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也只能由一个用人单位交纳,而不能重复交纳。所以,王某在工作之余到培训机构工作,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因此,王某无权要求培训机构为其交纳社保。
    2023-06-09
    322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该缴纳社保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立用工关系并不限制书名合同这一种形式,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也说明单位进行了用工。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
    2023-07-29
    140人看过
  • 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
    一、缴纳了社保是代表有劳动关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双方能证明社保缴纳只是挂名交纳的除外。二、个人缴纳社保如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个人缴纳社保只可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部分。参保的个人可以是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个人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基本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三、相关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2023-06-16
    489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单位该如何进行解除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可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受到保护首先,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两家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形式上的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我国目前关于双重劳动关系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同时在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形成多重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劳动者却不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动,并领取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可以看到《劳动合
    2023-08-11
    11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怎么缴纳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怎么缴纳?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会有哪些隐患?具体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如下隐患: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2、补缴劳动保险,并承担补缴滞纳金。3、赔偿失业保险金。4、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仍被判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已经与员工
    2023-05-22
    476人看过
  • 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可以缴纳多份吗?
    一、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可以缴纳多份吗?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从你所叙述的来看,你的新单位所做的也并不违法,但我找到一条法律,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二、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
    2023-04-29
    113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事实上社保与劳动合同并没有很大的关系,只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单位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社会保险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单位应该参保,而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也是应该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其待遇之一的。一、单位不交社保要怎么办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1、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2023-06-28
    400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责任谁承担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由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一、工伤公司怎样赔偿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残疾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二、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能否要求职工工伤赔偿如果劳动者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的,则解除劳动关系后同样可以依法要求工伤赔
    2023-06-25
    469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不需要。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一、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劳务合同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2、劳务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就应当缴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3、如果在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缴纳社保。二、劳务合同是否可以不交社保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保,否则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
    2023-03-03
    112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确立劳动关系了吗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明确答复是不一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用工起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实际用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社会保险关系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基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关系是前提和基础,劳动关系决定了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社会保险关系的存在并不必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公民没有进入某单位工作的,即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则应当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
    2023-05-06
    495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加缴纳社保会不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案例:丁某将社保关系挂靠在亲戚公司,自己缴纳单位和个人所需缴纳费用,而且丁某并没有到公司上班。那么丁某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是否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网告诉您,丁某和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社会保险关系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基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
    2023-01-31
    328人看过
  • 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是否构成诈骗罪行为
    一、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是否构成诈骗罪行为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构成的不是诈骗罪行为,而是保险诈骗罪行为。具体的处罚方式如下:1.用虚构劳动关系的手段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2.用虚构劳动关系的手段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犯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2.主观要件: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过失不构成本罪。3.客体要件:对于保险诈骗罪,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4.客观要件: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2023-10-31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双重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如何缴纳?双重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会因为各方面原因而存在双重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如何缴纳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
    •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职工怎么缴纳社会保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9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 1.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 2.其二,劳动者同时从事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如劳动者白天从事全日制劳动上班8个小时,晚上或者周末又打零工等非全日制劳动; 3.其三,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全日制劳动,尽管少见但不能排除这种
    • 双重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应该怎么缴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1、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似乎也表明社会保险关系只能唯一,因为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的。2、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
    • 缴纳社保算不算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具有社保缴纳记录的算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法对未缴纳社保之间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劳动法》对于未缴纳社保的规定如下: A《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B《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