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完毕后要回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0:20:46 342 人看过

在厂商作为出卖方的融资租赁交易中,为促进设备等销售,出卖方通常会与出租人签订回购担保合同,约定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或租赁物灭失毁损或出现其他情形,造成融资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出卖人应履行无条件的回购义务,向出租人支付回购价款,出租人收到回购款后,向出卖人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将租赁物所有权和融资租赁债权一并转移给出卖人。对出租人而言,回购担保可以进一步降低其债权风险;对出卖人而言,一方面可有效促进其设备销售,另一方面在承担回购责任后向承租人追索时,相比保证担保有了租赁物这一物权的保障。但关于回购担保的法律性质、回购担保请求权的行使等,理论上和实务中均未统一。

一、回购条件

回购条件可由出租人与回购人自行约定。笔者参阅的案例中,回购条件大体包括两大方面:

1、承租人发生严重违约,通常为逾期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

2、租赁物发生灭失或毁损,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实际无法履行。关于条件二,笔者特别指出,根据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有约定除外)。

设立该条件的初衷,是由回购人连带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这样一来,即使承租人无力偿债,出租人仍有权要求回购人承担责任。

当然,由于法律界对回购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在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回购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这一问题,仍有待商榷。

有观点认为,考虑到回购的双重属性,不能仅按照常规的买卖合同来解释,回购的担保特征能够较好地反映设置该条件的合理性。

二、回购的业务流程

通常而言,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回购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出租人与回购人签订回购合同(或者由回购人向出租人出具回购承诺函)。在一些厂商融资租赁业务中,设备制造商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就其提供的租赁设备承担回购义务,之后在具体项目中,依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回购合同。

2、发生特定情形(如承租人违约、租赁物灭失等)时,触发回购条件。

3、出租人通知回购人履行回购义务。

4、回购人向出租人支付租赁设备回购价款。

5、出租人与回购人办理租赁设备交接手续。(注:不同的回购合同,对于租赁物交接与回购价款的支付两者的先后顺序有细微差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合同:委托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3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通知可以通过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发送,以电传、传真、电报等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以信函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即被视为送达。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22.1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
    2023-06-14
    18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一、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如下: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二、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1.合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2.合同当事人;融资租赁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3.出租人资格要求;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传统的
    2023-06-19
    14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条件,融资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吗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途解约禁止也不是绝对的禁止,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允许当事人基于其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的。一、什么是保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数是当事人基于双方协议而解除。保管合同变更后,被变更的内容即失去效力,当事人须按新的协议履行。合同解除以后,没有履行的部分就不再履行,合同不再有法律约束力。保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一般地说,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负有责任;所以他对因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
    2023-02-22
    37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
    2023-04-30
    403人看过
  • 买车签车辆融资租赁合同的售后回租是坑么
    汽车融资租赁又经常被称为“以租代购”,当前行业内主要存在直租、售后回租两种模式,前一种所有权完全归租赁公司所有,后一种消费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后选择不租、租或者买下来。在西方,消费者往往看重汽车的使用权,因此租赁的概念和方式非常之丰富,而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产权则是至高无上的第一权利,因此往往更倾向于汽车的拥有权。一、公租房房产证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这意味着,公租房可以和商品房一样,每套房屋都可以办理一个房产证。不过,公租房是租住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房产证也是由产权单位来办理,并拿在产权单位的“手中”。公租房的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产权单位如果想将“手中”有房产证的公租
    2023-03-23
    486人看过
  • 造成融资租赁融资有合同效力吗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二、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区分租赁协议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协议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对价的合同。两者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转让合同中出卖方转让
    2023-04-05
    242人看过
  • 售后租回是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因此,售后回租交易是租赁业务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售后回租交易中,资产的售价与支付的租金是相互关联的。实际上,它们是通过一揽子谈判计算出来的。因此,资产售后回租本质上是一项业务。基于此,出售资产的损益应当按期摊销,不确认为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的损益确认为当期销售损益的,各期利润可能被操纵售后租回交易为融资租赁的,实质上转移了与出租人保留的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资金,并以资产作为担保。基于此,销售价格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未在会计上实现。其实质是高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售价实际上高估了出售时的资产价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售价实际上低估了出售时的资产价值。因此,承租人应当递延资产的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售后回租交易属于融资租赁,具体会计处理为:出售资产时,按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按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
    2023-05-07
    230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与租赁合同相比较,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
    2023-04-30
    47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融资租赁合同不是实践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二、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
    2023-06-21
    26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登记查询
    一、租房一个或多个承租人为了满足居住、用于商业用途或商住两用的意愿而租用一个单间或整套房间行为称为租房。通常有:政策性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两竞房、保障性住房、合租房等几种形式。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登记查询你首先应该区分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参见《民法典》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经营性租赁一般少见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根据以上参考文献首先易于确认的是所有权是否转移,其次是租金现值与设备公允价值的对比。在确认融资租赁业务的前提下根据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路径来确认是否是售后回租业务。三、那么一般租房都需要哪些手续呢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预付费插卡电表则需记清结余
    2023-05-09
    34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归谁管?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等,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出租人是甲方还是乙方出租人是甲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从出租人角度看,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二、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
    2023-03-25
    471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一、承租人违约后的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及残值处置当出现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之情况时,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是享有选择权的。1、出租人选择放弃租赁物的所有权,并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及损失赔偿。2、出租人选择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并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向承租人主张损失赔偿。出租人上述两种选择权是相互竞合的,出租人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种,出租人不得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
    2023-03-07
    39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应该属于谁所有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
    2023-03-07
    44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回扣几个点
    一、融资租赁回扣几个点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二、融资租赁的条件是什么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三、融资租赁
    2023-06-16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里要包括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1
      1、本合同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自有的车辆(即租赁车辆),并同时将该租赁车辆融资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即所有权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就是本合同的租赁车辆。本合同关于委托购买的规定均不适用。 2、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转归出租人所有,租赁车辆灭失、毁损等的风险仍由承租人承担。鉴于承租人将继续占用、使用租赁车辆,故尽管租赁车辆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结束后的回购价款会计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账款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 一般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合同是如何的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比如你买了一台大型的仪器,用的是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的,付款年限是10年,用到10年的时候你不需要再用了,就可以让厂商把机器买回去,当然钱就没有新的那么多了。
    • 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怎么撤销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5
      租赁合同履行后,有可撤销的理由,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只税率为17% 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1.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开具销售发票,业务中的出租方必须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具体为银监会许可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许可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且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只适用于承租人,对于出租人仍须缴纳营业税,如果属于“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租赁公司,还可以就收到的利息开具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