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有责任还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42:35 406 人看过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消灭,既然债务没有消灭就需要还款,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需要替其承担还款责任。

不过实践中一般会先用死者的遗产来还款,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担保人还款。

一、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要如何做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

(1)起诉法院要求偿还。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只失去胜诉权,但债权人本身的实体权利没有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然可以拒绝履行义务,但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只存在障碍,但权利本身和请求权并没有被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款;

(3)要求担保人还款。前提是贷款合同规定了担保人。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限。保证人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产生与债务人自愿还款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怎样承担呢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的,遗产无人继承时,应当直接由其遗产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三、丈夫去世的债务怎么办

如果是你的丈夫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例如家庭正常开支、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则需要偿还。共同债务需要你承担还款责任;他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但是如果你继承他的遗产的,需要在遗产继承的限额内承担还款责任。只有合法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并且你知情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贷担保:借款人、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吗民间借贷担保人是有责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0
    145人看过
  • 银行借款已死亡, 担保人还用还吗?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到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找担保人偿还。只是这里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什么担保的,就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债权人应当先找债务人承担,不能偿还的,才可以找担保人;连带担保:债务到期,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偿还;担保人偿还后,可以找债务人追偿。一、担保一般分为哪两个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可以选择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一个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哪个先执行;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担保,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所有还款后未还清的剩余部分,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担保方式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明确,担保人将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二、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责任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
    2023-04-10
    463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担保合同能否解除
    借款人死亡主债务解除的则担保合同解除,因为担保合同属于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借款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一、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死亡怎么办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如果担保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并不影响主合同。但如果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合同无效之后,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必须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定位进行责任承担。
    2023-06-28
    122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亡责任是否会消失
    保证合同担保人死亡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担保的目的是维护贷款人的权益。借款人不还款的,担保人有义务代为还款。借款人死亡时,其债务不会随之消亡。担保人死亡时,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债务的担保责任应由担保人的继承人继续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即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作为其偿还债务能力的财产成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一、贷款人死亡后应该由谁偿还债务贷款人死亡,债务也不会随之消灭。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分别向债务人配偶、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最后看有没有债务担保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属于个人债务,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
    2023-03-10
    484人看过
  • 借款人延期还款担保人还有责任吗,担保人和保证人有什么区别
    一、借款人延期还款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借款人延期还款,要是没有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延期还款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而担保人只对原合同里的借款期限进行担保。不过要是借款人是获得担保人签字后办理延期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还有责任,除非贷款人期间更换了担保人,则原担保人才会免责的。二、担保人和保证人有什么区别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有: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
    2023-06-21
    249人看过
  • 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吗
    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的,如果是一般责任,是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一、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吗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的,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023-04-26
    456人看过
  • 借款人有责任担任吗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签订借款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托管公司跑路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1、委托合同关系——房东不能收回房子若房屋托管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性质界定为委托合同,则受托人(房屋托管公司)系基于委托合同处理委托人事务,此时:①若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房东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直接适用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即代理人(房屋托管公司)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房东,法律上亦称其为“本人”)承担;②若受托人基于委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基于法律对委托合同介入性的规定,该房屋租赁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房东)与第三人(租客)。由此可见,房屋托管公司以房东名义或者以自己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均出现了约束房东的法律后果。此时,房东不得以房屋托管公司收取租金后跑路而自己没有收到租金为由要求租客另行支付租金,
    2023-04-01
    126人看过
  • 担保人的责任:能否为借款不还提供担保?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担保人只是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担保,因此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给付不能清偿责任。一旦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则依法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借款不还行为的法律处罚《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2023-07-03
    414人看过
  • 借款人未还款项,中间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借钱不还是否可以起诉中间人,要具体分析。能否起诉中间人,要具体分析中间人的身份。具体如下:1、中间人是保证人,其在保证期间承担责任;借钱不还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起诉作为保证人的中间人;2、中间人作为居间人,中间人撮合借款属于进行居间服务,而居间人对债务人偿还债务是有一定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发生借钱不还情形的,可以起诉中间人;3、中间人仅仅作为义务介绍人,没要求任何报酬。此时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不能起诉中间人。没有借条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可以,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2023-07-01
    427人看过
  • 借条有还款曰期担保人有责任吗
    借条有还款日期,担保人要不要承担担保责任,要看是否超过担保期限,没有超过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
    2023-02-20
    414人看过
  •  私人借款的承担责任问题:是法人还是借款人?
    该段内容介绍了公司法中关于公司人格和股东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思想是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而股东则需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人有六种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还可以受到行政处分和罚款。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司的独立性和债权人的利益,同时规范公司行为。通常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而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具体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2023-08-30
    386人看过
  • 被担保人死亡,担保人用还款吗?
    担保人死后依然是需要还款的。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一、债权债务可以立遗嘱吗?债权可以立遗嘱,但债务不能立遗嘱。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债权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立遗嘱,但债务则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
    2023-03-23
    367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其儿女是否还钱
    一、借款人死亡其儿女是否还钱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这个法律条例来看,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是根据其继承的遗产价值来定的,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可以自由偿还,也可以拒绝偿还。继承人包括儿女,因此借款人死亡,其儿女在能够分到的遗产价值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遗产不足清偿部分可以拒绝清偿。二、借款人死亡,出借人应如何维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2023-05-06
    296人看过
  • 死亡后,借款人的借条是否有效?
    有借条人死了子女可以收。被继承人有借条,说明被继承人生前有债权未实现,债权可列为可继承的财产范围,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持借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不得以非债权人持有借条,拒绝偿还债务。有借条就可以起诉对方吗有借条是可以起诉对方的。任何公民只要他具备了一个当合格的当事人,在签署双方所认可的合同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书面文字的时候,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并且双方都表示这个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同时也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众所认可的基本社会秩序的,那么这一份合同,就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且是受到我国的法律所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2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没有借款,借款一方死亡,担保人有那些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没结婚证,但你们是什么情况是否同居2年以上呢如果同居两年以上法律上也可视为事实婚姻。况且贷方可以以借款时你们在同居的事实要求你代死者偿还也是行的通的。就是不还全额,你也得还一半。这种事法官会以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不能以借方已死而销帐。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讲不过去的。安心还吧,别心存侥幸。做人要堂堂正正。
    • 货款代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否有担保人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看你们当时三方约定,一般是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贷款人还不了,你替贷款人还,后期你可以向贷款人追偿。
    • 借款人死亡死亡贷款有偿还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
      贷款人死亡,债务也不会消失。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分别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最后看是否有债务保证人。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必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 2、属于个人债务,要求债务人继承人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还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死者生前的债务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
    • 借款人死亡家人还用承担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担保人和债务人不同。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就没有继承担保连带责任,继承了遗产的,有责任,但遗产不足以偿还的,超出部分不负责任。我非专家,你再等等别人的答案。
    •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内意外死亡,担保人是否该承担全部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借款人死亡的,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1、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应当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欠款,如对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遗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