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房屋拆迁活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0:10 84 人看过

什么是非法房屋拆迁活动?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没有严格审核发放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开发商或者其他单位要成为合法拆迁人,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五份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及拆迁方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只有这五种材料全部具备并真实无误,才能发放拆迁许可证。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开发商敞开大门,让材料不全甚至没有任何材料的开发商很容易拿到拆迁许可证。可想而知,这样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第二,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和客体不当。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许可证的签发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包括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政府独立设立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建设局下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但在实践中,区级政府部门往往发放拆迁许可证,这就构成了发证机构的违法行为。

与发行主体相对应的另一种违法情形是发行对象不当。拆迁许可证的持有人,即拆迁人,应当是持有工程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单位。实践中,同一建设项目的工程许可、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许可的主体与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在我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但却违反了拆迁许可制度。而且,房屋拆迁许可证本身的内容也是错误的。拆迁许可证本身的内容相对简单,只包括拆迁人、拆迁项目、拆迁面积、拆迁期限等。但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许可证中各种项目填写不当,甚至面积不清、四至不清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可以考虑是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失误,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是不是拆迁项目的行政违法行为之一,可以发现更多的违法点。

违法拆迁如何落实维权。对违法拆迁,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维权方式。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群众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执法部门或拆迁办的决定,只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申请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的期限无效。但是,如果群众确实不知道已经作出决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必须提供不知道的证据。如果拆迁人员拿出集体决定书,如果向社会公布证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

2.“《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明确规定,“群众不服的,也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与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办理。

当我们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遇到违法行为时,首先要收集证据,然后再维权。我们不能“硬对硬”地对抗对方。遇到违法房屋拆迁,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时候,给法霸网有专业律师帮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拆迁活动的流程是什么?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a.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b.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a)可以自
    2023-04-23
    401人看过
  • 拆迁活动的流程是什么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a.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b.当事
    2023-04-23
    71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房屋?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一、砖窑拆除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年产值倍数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拆迁不接受安置的申请怎么写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
    2023-03-22
    201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的。所谓建筑面积,一般是指产权人拥有房屋的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具体实施中按照1982年国家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实践中常常出现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不相同的情况,或者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但二者在结构上不同,由此产生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问题。三、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
    2023-04-16
    92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即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出于非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予以补偿、安置。可以说,房屋拆迁是房屋征收后所进行的一种事实行为,即“房子拆除”“被征收人搬迁”。房屋征收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问题,而房屋拆迁则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包括征收后的一个后续履行问题。一、商服用地房屋拆迁怎样补偿商服用地房屋拆迁补偿,通常如下:一般可获得商业用地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相应的搬迁安置补偿。其中商业屋的补偿,可以根据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作出的评估结论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
    2023-04-11
    34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
    2023-04-16
    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5-30
      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补偿标准一般为: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
    • 房屋拆迁后还能进行什么安置活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属于犯法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8
      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涉及到对方方面面内容的考察。在这些内容中,拆迁许可证是一项非常直观、非常关键的内容。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那么拆迁活动是违法的,应当中止,已经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依据很多个案提炼出的共同点, 拆迁许可证 常有的三类违法点如下: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
    • 什么是拆迁,什么是房屋拆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07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 非成套房屋拆迁政策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0
      非成套房屋拆迁政策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