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人通过向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1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1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3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4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5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1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2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3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3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讨债法
(1)优点:1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2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3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1)适用本法应注意:1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2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3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1敦促作用;2参谋作用;3骨干作用;4代理作用;5助手作用;6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1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2函件催讨;3行政干预;4召集债务人会议;5债权转移;6两地律师协作调解;7签订清欠协议书;8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9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1)实施步骤:1牵线搭桥,促成兼并;2签订协议,保障债权;3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1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2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3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1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2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3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4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1设定抵押权;2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3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1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3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4实行“多退少补”原则;5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6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1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2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3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1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2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3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4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1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2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
用;3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4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
延长”;5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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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民事讨债法的适用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8方法及适用范围如下: 1、函电讨债法。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 2、会议讨债法。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3、留置清偿讨债法。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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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法调整? 适用范围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6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其调整的法律客体的范围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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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的适用法律有哪些,民事讨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3一、函电讨债法1一直保持业务往来,关系密切;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3、债权金额小,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4、距离远,交通不便,或者债务人多,相对分散;5、债权人想收集和保存确认证书。二、会议讨债法的适用范围: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区域相对集中;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纠纷;3债务总额虽小,但很多债务人平均债务不大的案件。三、公证讨债法强化债务人偿债责任意识;2、未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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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民事判决书适用范围有哪些,法院判决书的适用范围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