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
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者并不冲突。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另外,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伤者同时也构成伤残的,则可以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则应该通过交通事故来赔偿,工伤就没有什么赔偿了。
工伤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如果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赔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
136人看过
-
双重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争议点
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
8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3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探讨
1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
75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异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第三人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机制目前在法律是并
-
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3工伤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明确规定。比如浙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完善相关工伤保险政策,《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调整为:“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
-
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25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
-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7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补偿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工伤致残并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补偿的一般是伤残补助、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等费用;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是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等费用。 虽然有些材料存在相同之处,但不是所有的材料都是相同的:工伤需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交有关的误工、住院时间、费用等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