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能否分享被留置物的收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18:10:13 88 人看过

这段文字讲述了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留置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归留置权人所有,留置权人有权收取。但是,这种孳息收取权是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因此,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宁优先抵偿债权。

在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期间,留置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归留置权人所有,留置权人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宁优先抵偿债权。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被留置物的孳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物的孳息。同时,留置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收取留置物的孳息的,其留置权消灭。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留置权人有权收取被留置物的孳息。

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可以收取留置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种孳息收取权是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同时,留置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收取留置物的孳息,其留置权消灭。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留置权人有权收取被留置物的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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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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