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9:55:17 80 人看过

单位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已怀孕的女职工被解聘如何维权

案例详情:

吴某与某皮鞋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吴某被安排往鞋面涂胶水,一进车间,刺鼻的气味就扑面而来。吴某在这里连续工作2年。现在,吴某已怀孕3个月,医院建议她最好不再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以保证胎儿的健康发育。吴某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建议书,多次请求领导解决好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保护问题,或重新安排劳动岗位,被领导拒绝。于是吴某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去仓库协助做辅助工。皮鞋厂认为吴某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遂作出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吴某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该皮鞋厂不得解除与吴某的劳动合同。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6条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他化合物、苯、苯胺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属于怀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已怀孕的妇女吸入过多有毒气体,妊娠中毒症的发病率较高,也容易引起胎儿先天性缺陷,致畸致残。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对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吴某多次要求皮鞋厂重新安排其他劳动,皮鞋厂无正当理由拒绝其合法请求,吴某自行离开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雇员该如何维权请阅读相关文章:

不当解雇雇员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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