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加盖加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8:03:05 468 人看过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可以扩建拆迁房屋。

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临时加盖房屋。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扩建的,而且针对这种加盖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问题
    如果房屋的整栋都在拆迁红线范围内,那么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是仅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如果房屋的整栋都在拆迁红线范围内,那么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是仅对部分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 屋 拆 迁 如 何 补 偿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包括结构及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奖励性补偿费。因此,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需要根据当地的
    2023-09-16
    322人看过
  • 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
    一、房屋没纳入拆迁红线内,能否申请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前期洽谈、现场勘察。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
    2023-12-01
    87人看过
  • 在临时建筑红线范围内,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房屋改扩建、抢建的,改扩建、抢建的问题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何处理房屋拆迁补偿金偏低的问题。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
    2023-05-31
    462人看过
  • 不在红线范围内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不在红线范围内可以申请拆迁吗根据中国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建筑物的拆除与征收应严格遵循拆迁方案所设定的范围实施,任何位于征收范围以外的建筑物均不得擅自拆迁。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征收范围内的每间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地理位置、主要功能、实际使用面积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注册工作,而被征收方则必须积极主动地提供必要协助以确保调查顺利完成。最终的调查结果会在征收范围内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开公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
    2024-07-04
    245人看过
  • 红线范围内临时抢建,拆迁补偿怎么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改建、扩建、抢建问题是不进行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
    2023-11-21
    357人看过
  • 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要怎么样办
    一、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要怎么样办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纠纷要怎么样处理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于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
    2024-02-02
    217人看过
  • 不在拆迁范围内能否强拆
    房屋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征收部门只能在征收的范围内对房屋进行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
    2023-03-16
    247人看过
  • 拆迁房屋赔偿的覆盖范围
    (一)第一类是房屋的拆迁面积赔偿范围是房产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且建设时间在1981年以前的,拆迁单位会找专业的测绘人员对房屋的实际面积重新测量,拆迁面积以新测量出来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二)房屋的面积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两种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土地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大的,是按照土地使用证上的占地面积作为拆迁的面积计算。对于临时搭建的使用空间的面积、阁楼的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的视实际情况而定,不一定是否算是拆迁面积,这要看各地的标准。但是其中存在的违章建筑都是不计在拆迁面积范围之内的,所以想要趁此机会多收拆迁款是不可能的。(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是以其他的产权方式计算的,例如购房合同等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证明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四)拆迁的房屋需要在房屋的拆迁款具体落实到拆迁户的才可以进行拆迁,否则视为违
    2023-07-04
    368人看过
  • 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房屋拆迁评估过程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评估公
    2023-05-31
    283人看过
  • 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
    一、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首先,关于修筑高速铁路一事,请问在多大范围内的土地将被征用并拆迁以修建完毕呢。依据我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第十一条法令规定,地方各级级别的政府机构都必须按照保证公路运行稳定且节约用地原则,以及适应公路发展需求的主旨,携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畴。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规范,其外线边界与公路用地的外缘相接并且从那里开始向南或北方向的距离均应满足以下标准:对于国道而言,至少要达到20米;对于省道来说,不得小于15米;对应县道,不少于10米;对于乡道,不少于5米。而针对高速公路,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界线自公路用地外侧开始向外的距离须不低于30米。至于在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桥以及平面交叉路口等区域,其建筑控制区范畴则应根据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视角等方面因素进行适当定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2024-07-30
    140人看过
  • 确定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的方法
    一、确定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的方法确定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的方法为:被征收人可以查询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如果政府网站无信息公开内容可以向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
    2023-07-13
    87人看过
  • 怎样查到房屋是否在拆迁红线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被拆迁方应依据房屋征收部公布的相关方案进行自我评估与判断,确定该房屋是否处于此次拆迁的红线区域之内。倘若在此过程中,被发现或者察觉到发生了不合法的行为,受影响的各方应该积极地对其进行举证与揭发。而发布拆迁公告的重要意义在于,使每位被拆迁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拆迁的原委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背后的理念与道理,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都应该接受并服从城市规划及城区改建的目标原则,进而确保被拆迁者能在既定的搬迁期内妥善地完成整个搬迁过程。鉴于房屋拆迁所触及的被拆迁对象数量庞大,因此,有必要以广泛且细致的方式在拆迁范围内发布相应公示,以便每位被拆迁者都能够清晰地知晓拆迁的各项细节事宜,以确保他们在进行拆迁的前期准备时,能够做到万无一失。同时,拆迁公告应当充分涵盖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责任人等各类涉及到被拆迁者的相关内容,使他们明确自身在整个拆迁活动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除此之
    2024-05-02
    363人看过
  • 拆迁红线范围内可以权属争议吗?
    一、拆迁红线范围内可以权属争议吗?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
    2023-05-02
    396人看过
  • 河道整治拆迁红线范围
    1、河道整治拆迁红线范围由具体拆迁方案确定。河道整治,房屋范围必须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均需拆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征用计划应当分批、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使用证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计划由批准农用地转用计划的人民政府连同农用地转用计划一并批准。(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分别组织实施和供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镇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
    2023-05-02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才能知道拆迁房是否在红线范围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 拆迁怎样处理房屋被拆迁红线范围内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 怎么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
    • 怎么能知道房子在拆迁红线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公告征收方案,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当事人可以看到征收方案是否在拆除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地区、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人应合作。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拆迁红线以内的房屋现在是否能抵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6
      不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