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欠债公司负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14:57 350 人看过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这是因为: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

一、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由谁来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一人公司是公司法的新增内容,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放宽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公司的相对方考虑,以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况,从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原因也很明显,只有股东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如果要让债权人在难以了解详细公司的情况下来承担举证责任就非常之困难了。这也就要求一人公司在平时要尽到足够的谨慎和注意义务,需要有明确、完善的财务记录和相关材料。一、股东需要还公司的债务吗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二、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
    2023-03-29
    318人看过
  • 股东和公司能负连带责任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股东和公司能负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3
    195人看过
  • 浅析股东与公司的“连带责任”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这一源于美国通过判例形成的规则,以条文的形式出现在我国《公司法》中。由于两国国情的差异以及成文法与判例法适用准则的不同,这一制度在引入我国的初始阶段,与实践适用的互动过程不那么协调,而且过于原则的规定,也使其在实践适用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论述《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的连带责任问题。目前,我国司法实务界抑或理论界对股东与公司连带责任的界定问题有着不同的声音。一、司法实务中,法官们对《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连带责任界定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在判决中不区分谁是第一执行人,谁是第二执行人,只写明由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如若被告主动执行判决则不存在问题,如不能主动执行,则由法院执行更有能力一方的财产,而不管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与公司的法人都是连带责任的吗
    股东和公司能负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起诉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2023-07-27
    416人看过
  • 公司欠款董事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一、公司欠款董事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公司是法人组织,由公司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欠钱的,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果董事长作为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董事长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
    2023-04-19
    439人看过
  •  公司债务是否使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股东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以其应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但若出现特殊情况,股东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以其应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此外,《公司法》第五
    2023-08-29
    375人看过
  • 公司债务会连带法人和股东吗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由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二、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
    2023-04-10
    331人看过
  • 公司债务中股东的连带责任及其解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1、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解散后无法清算或者恶意处置公司财产;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者关闭后,股东免费接受公司财产;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合;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有限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
    2023-07-05
    185人看过
  • 债权人能要求夫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股东成立公司,若债务纠纷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因公司设立时未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分割财产证明,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自己的公司,即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股东自己的财产,夫妻双方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里说的一人公司就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形式上“夫妻公司”虽然具有两名股东,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股东二人为夫妻,设立于婚姻存续期间,且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没有夫妻二人关于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据此认定,夫妻
    2023-05-03
    97人看过
  • 股东退股后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退股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退股的股东需要承担退股前的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可以退股吗答: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2023-07-03
    211人看过
  • 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负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条的理解:逃避债务:主要是积极行为:转移财产;消极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严重不足(侵权之诉)。严重损害:不严重不可否认法人人格。所谓严重损害,实质上要求公司达到破产境地。举证责任:在原告(债权人)。具体表现形式:财产混同、人格混同(母子公司用一块牌子)、管理混同(母子公司)、财会混同混乱。连带责任:实际上是无限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只有不当行
    2023-06-09
    127人看过
  • 是否连带责任适用于一人公司股东
    一、是否连带责任适用于一人公司股东一人公司股东并不当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的私人财产发生混同,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私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1.股东为一人。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
    2023-09-18
    470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债务的,例如银行贷款、应付账款等,公司对到期债务要承担偿还责任,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应出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一、抽逃出资的义务是什么抽逃出资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又分为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对公司承担的侵权责任。而行政责任则是行政机关要求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注册资金未实缴风险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
    2023-03-09
    38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023-03-22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企业债务纠纷股东负连带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入股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公司的债务纠纷只是在你所占的股份之内承担债务。 比如你占10成股份,公司注册资金100元,公司对外欠100元。你所承担的最多只是你所占股份的10成,就是10元钱。如果欠了200元,你们公司也只能赔偿100元。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公司的债务纠纷和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没有关系的。 如果你们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话,就是欠多少钱就赔多少钱。关于你所问的企业债务纠纷股东负连带责
    • 公司为了股东发放贷款要负连带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
    • 法人变更股东还负有连带责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1
      股东变更后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转让前的责任还需要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变更之后新股东在变更后对公司承担责任,变更之前的责任由原股东承担。
    • 股东没负连带责任的实体公司法律责任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5
      股东和公司原则上是不用负连带责任的。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此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股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